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等2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9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24日16:00;我厅审核网上推荐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27日16:00。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杨斌
联系电话:0771—2803958
电子邮箱:gxkjtgxc@kjt.gxzf.gov.cn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等2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