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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桂科规字〔2025〕5号)
发布时间:2025-06-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加快推进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迅速形成对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设目标

      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整合集聚产业资源和创新要素,促进人工智能企业、各行业领军企业、高校院所协同创新,集中建设一批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支撑广西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国际合作高地。

      二、建设原则

      以人工智能场景应用为牵引,赋能千行百业发展为目标,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多方协同为支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高质量建设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

      三、建设内容

      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一)在人工智能细分领域建设一批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

      (二)在广西重点产业领域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特色领域建设一批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

      (三)与东盟国家高校、院所、企业共建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

      四、重点任务

      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重点建设任务主要包括:

      (一)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围绕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突出需求导向赋能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围绕人工智能细分领域和面向东盟的典型应用场景,开展共性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助力中国与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

      (二)促进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推动人工智能行业垂直应用落地,推广标杆行业大模型与智能体,促进人工智能产品创新应用。

      (三)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面向细分领域建设标准数据集,促进数据开放和共享。为中小企业提供工具集、模型库、算法包,提供测试认证、安全评测等服务。搭建东盟多语种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平台,支持开发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应用。

      (四)集聚培养人才。吸引人工智能人才和团队在我区创新创业,在细分领域打造知识共享和经验交流社区,营造全行业协同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申报条件

      申报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突出的人工智能技术实力或行业领域创新影响力,能够发挥人工智能在行业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具有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技术基础和服务能力,能够有效整合技术资源和数据资源。

      (三)承诺对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给予持续的资金、人才、基础设施等投入,提供平台发展的保障条件。

      (四)申报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下表要求。

      

       2. 参照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牵头申报单位应是广西行业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利用人工智能,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应在1亿元以上。

      2. 研发实力雄厚,有专职研发团队,专职研发人员原则上应达到30人以上,与高校、科研院所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与人工智能头部企业或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建有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 创新型企业特征明显,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对于年主营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4. 参照广西创新联合体申报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与东盟国家的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合法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备忘录或合同,建立稳定的机制性合作关系。

      2. 在引进东盟国家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共建海外创新载体及在海外设立或收购研发机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 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要求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4. 高校、科研院所申报,要求已与东盟国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相关机构共同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并按期结题。

      5. 参照广西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的其他条件。

      (七)对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广西产业发展、技术攻关急需建设的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国家级科研机构或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桂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世界500强企业、人工智能领域知名企业等来桂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大于5000万元的企业机构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采取“论证制”方式组织认定。

      六、申报认定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计划建设的平台所属的类型以及人工智能细分领域、产业领域等确定平台名称,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系统上(网址:http://gkg.kjt.gxzf.gov.cn)撰写申报表,通过各设区市科技局、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或依托单位自荐,向自治区科技厅申报。

      (二)初步审查。各设区市科技局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由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及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

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

      (三)评审论证。自治区科技厅按照规定,提出评审标准和要求,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提出综合评审意见。

      (四)结果公示。自治区科技厅参考专家或专业机构评审意见,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需求、重点规划及广西产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单位诚信情况等,提出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对公示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

      (五)结果公布。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报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以正式通知形式对外发布并制作颁发统一的牌匾。

      七、支持措施

      对经认定建设的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按照规定给予项目、场景、金融、人才等综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本地区、本领域配套政策,支持引导本地和本领域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发展。

      (一)技术研发支持

      支持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承担科技攻关项目,符合条件的,根据研发投入、成果产出等情况,给予3年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

      (二)成果转化支持

      鼓励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实施成果转移转化,对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实施成果转化的,在“智果”行动中予以项目支持;对购买科技成果在区内实现产业化,且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技术合同中实际技术交易额的50%予以后补助。

      (三)开放合作支持

      鼓励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开展面向东盟的应用研发。在科研项目申报指南中设立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联合研发方向,对符合条件的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予以支持。

      (四)专业语料支持

      支持开放一批东盟小语种、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语料数据,按照规定给予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使用。支持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购买非关联方市场语料数据,用于模型研发和应用,将语料采购费用纳入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范围。

      (五)应用场景支持

      支持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供需对接,参与场景创建,将重大场景需求凝练为“揭榜挂帅”等科技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研发总投入的25%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创新应用支持

      支持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开发行业领域垂类大模型、智能体和人工智能新产品,并推广应用。对经国家网信办备案并符合条件的垂类大模型和智能体,按广西首版次软件相关政策予以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推荐纳入自治区相关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目录。鼓励国有企业在招标采购项目中采购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人工智能自主创新产品。

      (七)科技金融支持

      将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项目纳入“工业贷”“科创担”予以支持,按自治区有关政策予以贴息和担保费用补贴。积极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推介平台产业化项目,争取股权投资支持。

      (八)人才引进支持

      支持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引进人工智能领域领军人才,申报设立人工智能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畅通人工智能领域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才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绿色通道,建设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按自治区人工智能人才政策予以支持。

      八、管理评估

      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中的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参照广西新型研发机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参照广西创新联合体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参照广西科技创新合作基地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立年度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年12月31日前应当向推荐单位和自治区科技厅报送本年度的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后,1个月内向自治区科技厅报告。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桂科规字〔2025〕5号)

发布时间:2025-06-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加快推进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迅速形成对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设目标

      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整合集聚产业资源和创新要素,促进人工智能企业、各行业领军企业、高校院所协同创新,集中建设一批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支撑广西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国际合作高地。

      二、建设原则

      以人工智能场景应用为牵引,赋能千行百业发展为目标,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多方协同为支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高质量建设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

      三、建设内容

      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一)在人工智能细分领域建设一批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

      (二)在广西重点产业领域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特色领域建设一批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

      (三)与东盟国家高校、院所、企业共建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

      四、重点任务

      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重点建设任务主要包括:

      (一)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围绕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突出需求导向赋能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围绕人工智能细分领域和面向东盟的典型应用场景,开展共性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助力中国与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

      (二)促进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推动人工智能行业垂直应用落地,推广标杆行业大模型与智能体,促进人工智能产品创新应用。

      (三)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面向细分领域建设标准数据集,促进数据开放和共享。为中小企业提供工具集、模型库、算法包,提供测试认证、安全评测等服务。搭建东盟多语种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平台,支持开发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应用。

      (四)集聚培养人才。吸引人工智能人才和团队在我区创新创业,在细分领域打造知识共享和经验交流社区,营造全行业协同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申报条件

      申报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突出的人工智能技术实力或行业领域创新影响力,能够发挥人工智能在行业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具有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技术基础和服务能力,能够有效整合技术资源和数据资源。

      (三)承诺对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给予持续的资金、人才、基础设施等投入,提供平台发展的保障条件。

      (四)申报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下表要求。

      

       2. 参照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牵头申报单位应是广西行业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利用人工智能,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应在1亿元以上。

      2. 研发实力雄厚,有专职研发团队,专职研发人员原则上应达到30人以上,与高校、科研院所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与人工智能头部企业或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建有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 创新型企业特征明显,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对于年主营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4. 参照广西创新联合体申报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与东盟国家的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合法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备忘录或合同,建立稳定的机制性合作关系。

      2. 在引进东盟国家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共建海外创新载体及在海外设立或收购研发机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 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要求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4. 高校、科研院所申报,要求已与东盟国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相关机构共同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并按期结题。

      5. 参照广西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的其他条件。

      (七)对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广西产业发展、技术攻关急需建设的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国家级科研机构或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桂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世界500强企业、人工智能领域知名企业等来桂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大于5000万元的企业机构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采取“论证制”方式组织认定。

      六、申报认定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计划建设的平台所属的类型以及人工智能细分领域、产业领域等确定平台名称,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系统上(网址:http://gkg.kjt.gxzf.gov.cn)撰写申报表,通过各设区市科技局、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或依托单位自荐,向自治区科技厅申报。

      (二)初步审查。各设区市科技局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由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及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

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

      (三)评审论证。自治区科技厅按照规定,提出评审标准和要求,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提出综合评审意见。

      (四)结果公示。自治区科技厅参考专家或专业机构评审意见,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需求、重点规划及广西产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单位诚信情况等,提出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对公示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

      (五)结果公布。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报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以正式通知形式对外发布并制作颁发统一的牌匾。

      七、支持措施

      对经认定建设的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按照规定给予项目、场景、金融、人才等综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本地区、本领域配套政策,支持引导本地和本领域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发展。

      (一)技术研发支持

      支持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承担科技攻关项目,符合条件的,根据研发投入、成果产出等情况,给予3年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

      (二)成果转化支持

      鼓励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实施成果转移转化,对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实施成果转化的,在“智果”行动中予以项目支持;对购买科技成果在区内实现产业化,且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技术合同中实际技术交易额的50%予以后补助。

      (三)开放合作支持

      鼓励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开展面向东盟的应用研发。在科研项目申报指南中设立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联合研发方向,对符合条件的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予以支持。

      (四)专业语料支持

      支持开放一批东盟小语种、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语料数据,按照规定给予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使用。支持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购买非关联方市场语料数据,用于模型研发和应用,将语料采购费用纳入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范围。

      (五)应用场景支持

      支持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供需对接,参与场景创建,将重大场景需求凝练为“揭榜挂帅”等科技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研发总投入的25%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创新应用支持

      支持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开发行业领域垂类大模型、智能体和人工智能新产品,并推广应用。对经国家网信办备案并符合条件的垂类大模型和智能体,按广西首版次软件相关政策予以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推荐纳入自治区相关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目录。鼓励国有企业在招标采购项目中采购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人工智能自主创新产品。

      (七)科技金融支持

      将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项目纳入“工业贷”“科创担”予以支持,按自治区有关政策予以贴息和担保费用补贴。积极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推介平台产业化项目,争取股权投资支持。

      (八)人才引进支持

      支持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引进人工智能领域领军人才,申报设立人工智能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畅通人工智能领域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才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绿色通道,建设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按自治区人工智能人才政策予以支持。

      八、管理评估

      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中的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参照广西新型研发机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参照广西创新联合体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参照广西科技创新合作基地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立年度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年12月31日前应当向推荐单位和自治区科技厅报送本年度的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后,1个月内向自治区科技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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