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汽车研究院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储备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桂工信园区〔2023〕737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支持工业企业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支撑的项目产业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储备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企业已掌握或破解产业创新发展重大瓶颈问题的关键核心技术,并结合广西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计划在我区进行大规模产业化建设的项目。项目实施后能填补国际或国内产业链供应链重要空白短板,替代进口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

二、重点方向和范围

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海洋战略等新兴产业,以及锻造汽车、机械装备、高端金属材料、绿色化工、绿色建材等传统产业细分领域长板,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高效融合,打造具有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稳定、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重点支持与国家战略、国家利益和国家竞争力密切相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服务于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建设和关键环节的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企业为广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制度的工业企业,且中方拥有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在用地、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

(三)原则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期利息),项目建成达产后产值、税收等新增效益突出,有利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项目已立项(核准或备案),明确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用地报批、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已完成,已实质性开工建设,原则上在2年内建成投产,项目预期成效可量化分析。

(五)项目业主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明确,具有较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六)对已获得科技部门支持的科技“尖锋”专项等项目,其验收后进行产业化应用的,一并推荐申报。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推荐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积极对接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填写广西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库申报表(附件表格)并行文上报至我厅,同时将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我厅工业园区和科技处邮箱,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二)本次申报项目,是我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重要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广西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库,为后续遴选支持做好准备。

联系人及电话:余燕军,0771-8095305

              吴  织,0771-8095253

电子邮箱:yqkjc@gxt.gxzf.gov.cn

 

       附件:广西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库申报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3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储备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桂工信园区〔2023〕737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支持工业企业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支撑的项目产业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储备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企业已掌握或破解产业创新发展重大瓶颈问题的关键核心技术,并结合广西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计划在我区进行大规模产业化建设的项目。项目实施后能填补国际或国内产业链供应链重要空白短板,替代进口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

二、重点方向和范围

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海洋战略等新兴产业,以及锻造汽车、机械装备、高端金属材料、绿色化工、绿色建材等传统产业细分领域长板,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高效融合,打造具有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稳定、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重点支持与国家战略、国家利益和国家竞争力密切相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服务于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建设和关键环节的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企业为广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制度的工业企业,且中方拥有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在用地、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求。

(三)原则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期利息),项目建成达产后产值、税收等新增效益突出,有利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项目已立项(核准或备案),明确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用地报批、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已完成,已实质性开工建设,原则上在2年内建成投产,项目预期成效可量化分析。

(五)项目业主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明确,具有较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六)对已获得科技部门支持的科技“尖锋”专项等项目,其验收后进行产业化应用的,一并推荐申报。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推荐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积极对接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填写广西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库申报表(附件表格)并行文上报至我厅,同时将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我厅工业园区和科技处邮箱,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二)本次申报项目,是我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重要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广西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库,为后续遴选支持做好准备。

联系人及电话:余燕军,0771-8095305

              吴  织,0771-8095253

电子邮箱:yqkjc@gxt.gxzf.gov.cn

 

       附件:广西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库申报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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