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截至目前已认定为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今年计划申报自治区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对照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条件进行申报。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方式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目前我区暂无“小巨人”企业需要复核)。
2.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上传。在线填报的同时,企业将填报的申请书纸质版(必须要与线上填报的一致)及佐证材料报送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报要求
1.各市要按照通知要求,择优组织符合申报要求企业填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企业申请书”中的推荐单位和“十、初核推荐”部分留空,各市均无需填写盖章。
2.请各市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暂行管理办法》(附件4)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对“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填写推荐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7月4日前将推荐正式上报文件、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企业申请书纸质件(企业需盖章,一式4份)和佐证材料纸质件及光盘(一式各1份)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
3.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三、其他事项
各市要组织企业按照时间节点上传资料,并注意统筹协调,及时跟进掌握企业申报的数量。
联系人:韦道标、莫壮严
联系方式:0771-8095070、8095259
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wps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