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发〔2021〕3号)要求以及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网络化普及、智能化变革,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2年广西“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企业应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政策。
(二)申报“未来工厂”的企业,须获得广西智能工厂认定,广泛应用数字孪生、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实现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协同化赋能、绿色化制造、安全化管控和社会经济效益大幅提升的现代化工厂。
(三)申报智能工厂的企业,在数控设备、智能制造装备以及软件系统等相关投入需达到600万元以上,2021年企业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
(四)申报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在相关车间的数控设备、智能制造装备及软件系统等相关投入需达300万元以上,2021年企业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
(五)企业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申报内容须符合《广西“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附件1)中的具体要求。
(六)申报的项目已建成,智能化和数字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降低生产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填写对应申报书(附件2、3、4),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正式行文上报我厅。
(二)组织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现场审查。对通过初审的企业,组织专家组前往企业开展现场审查。
(四)公示认定。对通过审查认定的企业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通过公示的企业给予认定并授牌。对自治区认定的“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自治区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企业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顺序扫描在一个PDF文件,刻录成光盘,含word文档、PDF文件,“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的实景照片和视频。每个项目光盘1张,书面材料1份)报送我厅。
联系人:姚鑫杰,0771-8095128,0771-8095410(传真);
邮箱:jxc@gxt.gxzf.gov.cn。
附件:
1.广西“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
2.2022年广西“未来工厂”申报书
3.2022年广西智能工厂申报书
4.2022年广西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5.“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推荐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11日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