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2〕111号)及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3年柳州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推荐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资金支持范围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紧扣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以及柳州市党委、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实柳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科技强柳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重点任务,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重点支持以下四类项目:
(一)科技成果转化类
重点布局建设一批共性技术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开展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前试验或试生产服务,加快先进技术成果推广与应用。支持科技招商企业成果转化和创新能力提升,构建创新平台,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实现成果产业化运用。支持强度:100-300万元。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0772-2623561。
(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类
重点支持柳州市科研机构打造成为面向东盟、国内一流的地方科研院所。支持工科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自治区实验室建设。支持强度:100-300万元。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创新平台与基础研究科0772-2610702。
(三)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
重点支持我市的科技创新合作区、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型县(市、区)等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跨区域研发合作和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研发活动。支持强度:100-300万元。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0772-2623561。
(四)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类
重点开展生物工程、生物育种、人工智能、医学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等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将开展自由探索和服务柳州发展战略需求相结合,加强前沿交叉学科研究。支持强度:50万元。
牵头申报单位为在柳高等院校的请咨询:市科技局创新平台与基础研究科0772-2610702。
牵头申报单位为在柳医院、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请咨询:市科技局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0772-2610311。
牵头申报单位为柳州市其他企业的请咨询: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72-2630786。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与要求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柳州市辖区内依法从事创新研发活动且具有良好科研信用,符合各级科技政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园区管委会等地方政府行政机关不能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实施主体。
2.项目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承诺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
3.侧重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非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类项目应按1:3配套项目经费,项目一经立项,不得降低配套经费额度。
4.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高、研发经费投入年度为正增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5.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立项评估结论。
6.主要支持与引导资金年度绩效目标相关性高的项目。
7.财政资助经费仅为撬动社会科技投入的杠杆,项目立项后,不能因财政资助经费与申报经费不一致而变更申报书中提出的配套经费和考核指标。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90%以上。
(三)申报限制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至本申报截止日前,主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未按规定提交验收(或延期)申请,造成项目逾期未结题的。
(2)被取消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
(3)各级党政机关公务人员。
2.在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申报资格的单位不得申报。
3.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得申报。
4.主持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点“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包括包括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中试研究基地建设项目不受此条款限制。
(四)引导资金项目设备预算要求
引导资金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预算不允许有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项目预算购置单价超200万元仪器设备的,需另填写《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预算单价在2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表》报财政部、科技部组织专家审定。
(五)资助方式
一次性资助。若无特别说明,一般为事前立项补助。
三、申报程序和途径
项目申报实行线下申报,流程按以下步骤操作:
线下准备纸质申报材料→推荐部门审核盖章→寄送或现场报送项目受理处。具体操作如下:
(一)申报操作流程
1.申报填写
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的项目类型认真填写《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申报书》(附件1)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并根据申报类别参照广西引导资金绩效指标(附件3)设置项目年度考核指标。如有项目预算单价在2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需填写仪器设备购置表(附件4)。请申报单位先内部审核,确认材料完整齐全,内容准确无误后,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1式6份(其中1份为原件,原件要求采用线装),签字盖章后上报推荐单位审核。报送纸质材料时,自行打印并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表》(附件8)一份,对照检查手续和材料是否齐全。
2.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市直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和本区域的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动员和指导。对申报单位在申报时段内提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推荐意见”处签字盖章。
中央驻柳单位、自治区直属单位、市属单位可直接选择市科技局为推荐单位。其他单位应选择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
3.项目受理处审核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将经推荐部门审核推荐的纸质材料寄送或现场报送至项目受理处。项目受理处审核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项目内容是否符合指南要求等。审核通过后,签字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对未通过审核的项目,要求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时段内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四、申报项目纸质材料要求
(一)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纸质材料
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柳州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4. 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要求见《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附件清单》。
(二)申报项目材料的打印、装订等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按项目申报附件清单所列的顺序进行排列)。
2.申报材料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等,切勿裁剪,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申报书》封面一致。提交项目申报材料1式6份,其中1份为原件,请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原件要求线装。
3.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项目电子材料要求
(一)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电子材料
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预算单价在 2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表》。
4.《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
(二)提交方式
纸质材料成功提交并受理后,将以上电子材料一并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zsscl@163.com。文件包命名方式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单位简称。项目的类别分为科技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类、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类四大类项目,具体查看通知要求。
六、申报与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2月3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点:
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22层2205室,寄送或现场报送均可。
七、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须知答疑,请联系: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0772-2623551
答疑QQ群:183349833、601542625
(二)项目形式审查及纸质材料受理,请联系:
市科技项目受理处 0772-2631033
附件: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参考绩效考核指标
4.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预算单价在2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表
5.柳州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6.项目汇总表
7.项目申报附件
8.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表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附件1: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