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之窗
信息之窗
最新政策
行业动态
研究院动态
通知公告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2024-12-18 16:32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303号)
2024-12-18 16:29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12-16 16:48
柳科通〔2024〕56号 关于征集柳州市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2026—2030)建议的通知
2024-12-13 17:11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2024-12-13 17:06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基于多模态数据的广西传统建筑可信智能融合关键技术”等2620项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2024-12-10 11:07
1
2
3
...
19
首页
信息之窗
走进汽研
解决方案
教育培训
合作体系
党群文化
联系我们
信息之窗
信息之窗
最新政策
行业动态
研究院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之窗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柳工信通〔2024〕100号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工信冶金〔2024〕934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四个方向: (一)向中高端转型升级的项目; (二)重点工艺装备提升的项目; (三)再生铝及延链相关项目; (四)对聚焦《决定》提出的电解铝企业发展精铝、高纯铝等相关项目,以及铝用阳极碳素、阴极碳块、模具、粉末、仓储交易服务、赤泥综合利用项目等相关配套项目。 二、项目总体要求 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在项目投资许可、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条件。已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手续,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在5000万元以上,且实际完成投资计划的30%及以上。其余要求详见附件。 三、组织申报工作要求 (一)请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二)请各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方向选择项目申报。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的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要求编列目录,内容按对应的申报要求排列顺序),报送至所属辖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三)请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于2024年12月30日前行文推荐上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将企业申报材料PDF电子文档发送至原材料工业科邮箱:gxwycl@163.com。因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务必按时行文上报,请你们要求企业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并按时行文报文,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覃希昌,0772-2850962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4楼427室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申报的通知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zip
18
2024-12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3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各依托单位的管理主体作用,全面检查和掌握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总结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1〕52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均应参加依托单位组织的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 二、考核方式和要求 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所管理的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采用线上填报、线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重点实验室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即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网页链接: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按要求填写《重点实验室年报统计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各重点实验室按照提纲要求编写《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工作年报》(附件1),并上传到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 (三)依托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重点实验室进行考核,填写《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意见表》(附件2),登录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重点实验室年报统计表》(附件3),并将系统生成的《重点实验室年报统计汇总表》(附件4)及线下填写的《自治区财政经费支出情况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的正式稿扫描上传到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 (四)请依托单位对本单位重点实验室整体运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写本年度工作总结(附件6)。 三、时间要求 (一)请各依托单位于2025年2月17日前完成各重点实验室的年度考核工作。为简化年度考核上报材料,本年度考核不要求各重点实验室提交年度考核意见表、工作年报、年报统计表和年报统计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以上材料均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或上传。 (二)请依托单位于2025年3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重点实验室整体运行情况的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直接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与创新平台处,请同时发送总结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一)考核工作由依托单位组织专家组完成;同一依托单位建有多家重点实验室的,应组织同一专家组完成对所有实验室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重点实验室数量应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的重点实验室数量的1/3。 (二)考核专家组应由6或8名相关学科领域的区内外高水平专家和1名财务专家组成,其中区内专家不超过二分之一,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实验室人员及其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可通过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组织专家完成考核工作。 五、其他说明 (一)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和提出下一年工作计划,抓好落实,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二)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年度考核结果和相关数据报表材料将作为下一轮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各实验室和依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落实等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 六、联系方式 (一)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主要负责与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技术问题等工作) 联系人:谢卫 电 话:0771—5872356 QQ技术支持群号:287980110 (二)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评估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联系人:马英群 韦小凤 电 话:0771—5820566、0771—5862686 (三)自治区科技厅基础与平台处(主要负责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 联系人:陆曦 电 话:0771—2618795 附件: 1. 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工作年报(提纲).docx 2. 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意见表.docx 3. 重点实验室年报统计表(2024年度).docx 4. 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年报统计汇总表.docx 5. 自治区财政经费支出情况表.docx 6. XX(单位名称)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工作总结.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18
2024-12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推动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结合柳州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起草了《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4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工信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威,联系电话:0772-2831488 邮箱:xxhtjk2831488@163.com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437室,545006 附件:《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附件: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16
2024-12
柳科通〔2024〕56号 关于征集柳州市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2026—2030)建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编制好柳州市科技创新“十五五”发展规划,提高发展规划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增强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创新性和操作性,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各单位意见,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发展思路和制度政策建议 按照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锚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制造强市”战略方向,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思路建议;提出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 二、重大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建议 (一)重大任务。主要是为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拟开展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包括科技人才引进、重大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 (二)重大改革举措。主要是“十五五”期间能有力推动柳州科技创新能力跃升的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和支持性、保障性政策措施。 (三)重大项目。主要是“十五五”期间将要实施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产业化项目等。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纳入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的重大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将被列为重点培育支持对象。同时,请积极对接本区域重点企业、重大平台载体、重点单位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市高层次人才的建议和意见。 重大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数量不限。请组织相关单位填写附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建议表(附件)反馈至柳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科邮箱。 联系电话:0772-2623579 邮箱地址:lzkjjzhk@163.com 附件:柳州市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征集建议表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附件:柳州市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征集建议表.docx
13
2024-12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系统、准确地获取我市科技成果信息,提高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按照自治区科技厅统一部署请符合科技成果登记条件单位及时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执行的国家、自治区各级财政投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科技计划项目产生多项科技成果的,应逐项登记;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的后续科技成果应及时补充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出的科技成果办理登记。 科技成果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含单位)共同完成,由第一完成人(含单位)办理登记。同一科技成果不重复登记。 二、登记条件 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第一完成人(含单位)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在广西工作或居住。 (二)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三)已有的评价结论(证明材料)持肯定性意见; (四)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登记流程及填报要求 (一)在线注册 网上登录“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注册,注册分为申请单位注册和个人注册两大类,个人注册分为单位管理员和自然人两类。具体注册内容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 (二)在线填报和上传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1. 在线填报科技成果登记表。 根据申请登记的科技成果类型,选择填写《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类科技成果登记表》或《软科学类科技成果登记表》。 2. 科技成果登记表填报要求。 (1)成果登记人(含单位)应如实填报《科技成果登记表》及持有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2)科技成果登记的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员应当与证明材料上载明的内容一致。证明材料没有载明完成人员的,可以空缺。 (3)成果登记人(含单位)对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3. 上传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1)应用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包括: ①验收评价类证明:科技项目验收证书(报告)或由项目管理部门认定的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价证书(报告)等; ②知识产权类证明: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等; ③行业准入类证明:新药证书、药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农药登记证书、肥料登记证书、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证书、林木良种证、水产和畜禽新品种证书等; ④标准类证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ISO、IEC、IETF、ITU、3GPP、ACCSQ发布的国际标准等。 (2)基础理论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技项目结题证书或项目管理部门认定的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出具的成果评价证书(报告)。 (3)软科学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战略研究专项结题证书或软科学成果评审报告等。 (三)在线审查登记 1. 成果所属单位核查。成果所属单位对成果登记人提交的成果登记材料进行核查,通过后提交至本辖区或本系统的主管部门。 2. 辖区或系统主管部门推荐。设区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或本系统提交的成果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的推荐工作。 3. 成果登记机构审查。成果登记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已推荐成果登记材料的形式审查,对审查通过的成果在“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予以登记并出具电子版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成果登记人(含单位)自行下载打印。 四、登记信息公开 自治区科技厅将已完成登记的科技成果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在“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上为公众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等公益服务。 五、登录路径 方式一:登录“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办业务/科技成果登记业务”模块,网址:https://www.gxjssc.cn。 方式二:直接登录“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网址http://gxcgdj.gxjssc.cn:8083/。 六、其他 联系电话:柳州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科 2619772 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 2.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类科技成果)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doc 附件2: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类科技成果).doc
13
2024-12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基于多模态数据的广西传统建筑可信智能融合关键技术”等2620项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现对依托《“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桂科发〔2024〕89号)集中申报的2024年“基于多模态数据的广西传统建筑可信智能融合关键技术”等2620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5日—12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39310。 附件:“基于多模态数据的广西传统建筑可信智能融合关键技术”等2620项拟立项项目清单.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10
2024-12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重大产业项目、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的通知
桂工信投资〔2024〕923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重大产业决策部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10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快我区重大产业项目和产业优化升级项目建设,带动上下游企业投资形成产业集群,持续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力推动我区新型工业化,现就做好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重大产业项目、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重大产业项目。支持符合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及关键产业链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对我区产业发展有明显牵引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结合项目投资总量、年度投资增量,自治区本级财政通过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10%,且最高不超过1亿元。 (二)产业优化升级项目。支持符合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及关键产业链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对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做强产业链群具有积极作用的工业投资项目,结合项目投资总量、年度投资增量,自治区本级财政通过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10%,且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投入项目建设,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重大产业项目、产业优化升级项目)均采取事中(分段申请)方式: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两次申请,其中首次申报时,项目已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应不低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30%,安排支持金额根据当次申请时项目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确定,且不超过全部支持金额的70%。首次申报通过并列入资金计划后,续报申请须在资金计划下达的2年内提出,且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安排剩余支持金额。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情况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确定,未竣工投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情况,可根据已投入项目建设的主要资金支出有效凭证汇总表和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确定。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银行信誉度良好,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能保证项目投资来源;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2.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在项目投资许可、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条件。 3.项目符合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及关键产业链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重大产业项目需对我区产业发展有明显牵引带动作用,带动产业集聚发展,带动一批产业上下游企业在我区投资,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产业优化升级项目需对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做强产业链群具有明显作用。 4.重大产业项目属于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项目,项目已开工建设并纳入工业投资类别统计,原则上建设期限不超过三年。项目年度投资增长潜力大,获得支持后可采取分期提前、提前开工、提前投产、加大投资等措施当年形成投资增量,资金支持年度计划投资不低于2亿元。 5.产业优化升级项目属于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项目已开工建设并纳入工业投资类别统计,原则上建设期限不超过三年。 6.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完备。项目在首次申报时要求已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达到投资计划的30%及以上;续报申请时要求已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且在项目首次获得支持的资金计划下达的2年内。 7.申报单位不违反国家、自治区、设区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已获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竣工验收。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 9.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明确说明项目核心内容或关键技术、已获得和正在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实力,如行业地位、产品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及利润水平、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产品特点,要将该产品的优势表述出来,尤其是与同类产品的不同点,尽量用量化指标;技术来源,要证明技术落实,并具备产业化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工艺设备部分,土建部分和其他,尤其要将工艺设备部分描述清楚;效益分析,包含经济效益、行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如项目建成达产后的新增产值、新增净利润、新增税收贡献,对行业进步的贡献,对社会节能减排、安置就业等的贡献;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核准或备案、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土地审批等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工程建设形象进度,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累计完成投资,预计建成投产时间等。 2.《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重大产业项目、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申报表》(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 3.《企业2024年度纳税情况表》(附件4),《企业享受各级各类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附件5)。新办企业未发生纳税的不要求提供纳税情况表。 4.项目2025年度计划完成投资、投产产能、投产当年新增销售收入、投产当年新增税金等绩效目标(附件3项目基本情况表中填报)。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环评意见、节能审查意见、新增用地项目用地批复或初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按规定无需开展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的项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相应职能部门出具的说明)。各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相关数据应一致。 7.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中的项目名称和数据要与核准或备案文件相一致。 8.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单位已投入项目资金鉴证报告,或项目单位支付项目用款的发票、凭证(要对票据凭证进行分类汇总列出明细表)。续报已竣工验收项目还需提供项目验收材料,包括专项审计报告、验收专家组出具的验收结论和意见等。 9.项目实施单位为实施项目与自治区内银行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明细清单及相对应的付款凭证等的票据清单。所提供的贷款合同应未享受过“桂惠贷”等自治区本级贷款贴息政策。 1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时未取得2024年度财务报告则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报前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应与会计实际账务数据一致。 11.直观体现项目形象进度的建设施工现场照片,包括厂区外观,新建厂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 12.申报企业登录广西评估诊断服务平台(http://gxpg.cspiii.com/)完成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填写或更新,生成并下载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13.其他需提供的资料,如:企业规模及地位证明材料,运用于项目的企业自有专利等。 14.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相关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项目申报承诺书样式见附件6)。 15.项目在首次申报通过并列入资金计划后,续报申请可以简化申报材料。续报申请须提供材料包括首次申报通过后的资金计划下达文件,以及上述申报材料中第2、3、8、9、10、11、14项材料,申报材料中信息须根据提出续报申请的时间更新。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要编列目录,内容按上述顺序),由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收集汇总刻录成光盘。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再提交,纸质材料要按上述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封面样式见附件7,装订要求用无线胶装、热熔装订方式)。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按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汇总《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重大产业项目、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申报表》,并联合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财政厅。上报文件和材料汇总光盘提交一式两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一份,请分别送达)。 (二)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重大产业项目、产业优化升级项目)截止上报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按时间要求组织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及时上报文件及项目材料。 四、其他 (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支付项目用款的发票、凭证进行抽查,同时对各市上报的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调研,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进度。 (二)事中方式(分段申请)支持的项目,如在首次申报通过并列入资金计划后,未在资金计划下达的2年内提出续报申请,取消补助资金续报申请资格,同时根据项目实际投产发挥效益情况调整并收回部分或全部已拨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申报材料鼓励由企业自行编写,不要求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或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以避免企业增加申报成本。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咨询了解。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从未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需询问或要求补充项目材料将通过邮件、通知等正式渠道,相关工作人员不会直接联系企业或县区部门,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应通过正常途径按要求进行申报,以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四)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项目单位,自治区将停止对项目的支持,追回已拨资金,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重大产业项目、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申报表》等表格的电子版请登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gxt.gxzf.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电话:0771—8011169 邮箱:trzc@gxt.gxzf.gov.cn 自治区财政厅电话:0771—5331701 邮箱:gjc@czt.gxzf.gov.cn 附件:1.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重大产业项目、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申报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企业2024年度纳税情况表 5.企业享受各级各类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 6.项目申报承诺书样式 7.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重大产业项目、产业优化升级)申报表.xls 附件2:企业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3: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4:企业2024年度纳税情况表.xls 附件5 :企业享受各级各类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xls 附件6:项目申报承诺书样式.doc 附件7: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doc
05
2024-12
关于开展2025年度“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需求项目征集和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2〕7号)、《关于印发〈柳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人社规〔2022〕10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组织实施2025年柳州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活动。现就柔性引才需求项目征集和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对象 (一)我市各机关、事业单位; (二)我市各类企业(重点为中小企业)。 二、柔性引才对象 围绕我市发展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柔性引进领军人才、博士、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的高层次人才,并符合《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标准》E类(含E类)以上人才标准。 三、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能够满足我市用人单位需要; (三)身体健康,具备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时间和精力,自愿接受聘请; (四)柔性引才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五)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引进的情形。 四、专家推荐范围 (一)各单位需求的双百专家,可从我市近年来聘请的专家库中选择,专家名单详见《2025年柳州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专家库》; (二)如专家库中无合适人选,可委托我局另行推荐; (三)各单位也可自行推荐专家人选,经审核同意后,可以邀请来柳州开展指导工作。 为推进平台建设,秉承资源共享的理念,请各单位积极推荐本行业的知名专家,经审核同意后,纳入我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专家库,为我市企业的科研和技改项目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经费开支 应邀来我市指导的专家,按两院院士2万元/人/年、其他专家5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咨询服务费,并按照柳州市财政相关规定报销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用(每年报销每位专家来柳的交通、食宿费用不超过3次,超出部分由引才单位自行承担),从我市人才集聚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 1.《柳州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需求项目申报表》1份; 2.《柳州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专家推荐表》1份(仅推荐专家库以外的新专家时需提供); 以上材料经用人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人才交流科(4楼134号窗口),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相关表格附件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人才人事(http://rsj.liuzhou.gov.cn/xwzx/tzgg/rcrs/)或柳州人才网(https://www.lzrc.com.cn/)下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四楼410室,邮编:545001。 联系人:刘然 电话:0772-2871077、2865672 邮箱:lzrcshb@163.com 附件: 1.柳州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需求项目申报表 2.柳州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专家推荐表 3.2025年柳州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专家库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附件1:柳州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需求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柳州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3:2025年柳州市“双百人才工程”柔性引才专家库.xlsx
03
2024-12
1
2
3
...
15
首页
信息之窗
走进汽研
解决方案
教育培训
合作体系
党群文化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