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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转发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引》的通知(桂科发〔2025〕212号)
2025-05-28 10:57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西产业创新战略支持专家服务项目的通知(桂科发〔2025〕213号)
2025-05-28 10:50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制造” 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5-05-21 10:55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5-21 10:45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202号)
2025-05-21 10:31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5年度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引的通知(桂科发〔2025〕201号)
2025-05-2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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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202号)
各设区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壮大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群体,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组织开展广西2025年高企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符合国家《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条件,且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22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2025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5年高企资格到期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工作程序 申报工作主要包括企业自我评价、线上填报、线上审核、申报推荐、纸质材料报送等程序,请申报企业和各设区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认真阅读和熟悉《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严格按工作流程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时间安排 2025年我区高企认定工作采取集中申报、统一受理的方式,申报及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月5日,根据企业申报进度分批次统一受理。请申报企业和各设区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在规定时间(详见附件3)内完成申报和推荐工作。 四、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一)企业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zwfw.gxzf.gov.cn/)申报受理审核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打印、签字盖章送至所属地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详见附件4)。 (二)各设区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接收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审核后统一送至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企业培育辅导。各设区市应加大高企培育政策扶持力度,做好高企申报业务、研发费用归集等辅导工作。 (二)加强申报审核。各设区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应联合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加强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及时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提高企业认定申报质量。 (三)加强落实“放管服”。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详见附件5)的有关规定,支持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进行申报。 (四)加强申报主体责任意识。企业作为申报的第一责任主体,对申报数据、提交的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参与高企认定审计的中介机构作为重要的关联责任主体,应恪守从业准则,提升执业水平;自治区高企认定办对经查实的弄虚作假、中介包装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取消高企资格,通知相关部门追缴企业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财政奖补资金和处理通报违法行为。 六、联系方式 1. 各设区市高企认定申报业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2. 自治区高企认定办服务咨询电话:0771—5336951。 3. 自治区高企认定投诉与监督: (1)投诉举报电话:0771—2630963; (2)电子邮箱:gxkjtgxc@kjt.gxzf.gov.cn; (3)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邮政编码:530022。 4. 高企认定申报纸质材料接收: (1)联系电话:0771—5336935、5336951; (2)送交或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2室。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企业名单.doc 附件:2.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流程.doc 附件:2-1.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目录模板.doc 附件:2-2.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系统操作指引.docx 附件:2-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表.docx 附件:2-4.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2-5.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6. 专项审计机构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 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4. 各设区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窗口联系方式.doc 附件:5. 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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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5年度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引的通知(桂科发〔2025〕201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5年度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引》转发你们,申报指引内容详见附件,申报指引公开信息链接为: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515/5682.html。 该专项由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简称“中心”)作为承接专项具体管理的机构。中心组建颠覆性技术创新网络,采取开放发现、常态选拔、及时立项、动态优化、滚动支持等机制实施专项。项目申报采取“线下辅导+正式申报”的方式。“线下辅导”需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中心项目征集专属邮箱(dipa@jingjinji.cn)提交单位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中心进行初筛,对初筛排名较前的项目进行迭代优化式论证,项目团队根据论证进度提交相关材料,中心与项目团队共同对颠覆性潜力大的项目形成项目建议书,经综合评议后形成候选项目,建立候选项目库。“正式申报”即中心组织入库项目在国科管系统提交正式项目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的单位认真阅读申报指引具体要求,按照指引要求组织申报项目。未尽事宜,请通过指引提供的联系方式(附件1)咨询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上海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等有关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5年度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引.pdf 附件: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引.pdf 附件:3. 单位基本信息.wps 附件:4. 项目基本信息.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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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关于发布柳州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放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打造广西人工智能暨产业集群创新基地,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放,加快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全域化的“人工智能+”生态体系,经梳理制造、教育、医疗、农业等行业领域的应用需求,形成《柳州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放清单(第一批)》,现予发布。 本次开放清单共发布应用场景25个,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建设实施类,共15个场景,该类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分析和设计,场景成熟,可直接开展合作;二是前期论证类,共三个场景,该类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可参与可行性研究分析、设计工作以及项目建设。三是项目谋划类,共7个场景,可以共同谋划项目场景并形成项目建议书、参与后续建设。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本领域的组织协调、供需对接、宣传推广等工作,遴选发布本行业应用典型案例。欢迎相关企业积极对接“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支持企业大胆探索创新,挖掘人工智能在“千行百业”的应用潜力,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案例。 场景清单(25个): 一、建设实施类 基于智能协同的人形机器人在汽车智能制造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智能制造工厂 “AI研发”示范应用场景 动力冠军产品制造新场景 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智能监测与优化应用 汽车零部件AI仓储与物流管理应用 五菱新能源车主减速器NVH智能检测应用 柳州市车联网先导区应用 基于机器视觉主减速器装配智能防错应用 柳州市图书馆智能视觉盘点系统 柳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AI询证教研+AI量化评分系统 桂中数智木链交易服务运营平台 鹿寨智慧林业零碳循环产业园 二、前期论证类 广西柳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能铜排仓 柳州市百里柳江·百里画廊国家级智慧旅游标杆景区项目 数字孪生落久水利枢纽 三、项目谋划类 预应力锚具智能工厂建设 机械智能化制造车间 智能设备应用 汽车模具加工AIoT智能应用 柳州市博物馆AI智慧保护利用项目 柳州工业博物馆AI智能机器人应用 农业农垦智能农产品监管系统 附件:柳州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放清单(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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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以下简称先进技术展)将于2025年9月17日至21日在南宁举行。先进技术展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常设专题展,连续举办了21届,现已发展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性专业展览,是中国和东盟各方客商了解中国科技发展、开展合作交流、寻找技术合作、获取商机的重要舞台和窗口。为做好本届先进技术展组织工作,现诚挚邀请贵单位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 二、展览时间 时间:2025年9月17—21日 三、地点及规模 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2展厅、D3展厅(暂定) 规模:展区总面积约3400平方米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五、参展对象 中国与东盟国家科技型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盟组织等。 六、参展范围 先进制造业中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生物医药、智能医疗等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及科技创新成果。 七、参展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0日—8月6日(有关具体事宜请与联系人咨询) 确认参展截止日期:2025年8月6日 请有意预订展位的单位在中国—东盟博览会官网(https://www.caexpo.org)进行注册,并填写《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报名表》(详见附件),将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cgb@kjt.gxzf.gov.cn。 经先进技术展组委会审核确认参展的单位,将通过签订参展协议予以书面确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1. 左先生 0771—3370889; 2. 劳先生 0771—3370890 传 真:0771—3370885 邮 箱:cgb@kj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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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关于发布柳州市“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 “机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柳工信通〔2025〕32号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打造广西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暨产业集群创新基地,推动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征集了柳州市“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机会清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开发布(见附件)。 此次发布的“机会清单”共16个场景,涉及生产制造、质量管控、仓储配送等智能制造关键环节。欢迎各人工智能领域技术供应单位与需求单位对接合作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强跟踪服务,共同推动应用场景落地见效。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韦颖昆,0772-2831488) 附件:柳州市“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机会清单”(第一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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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5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桂科发〔2025〕189号)
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 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是统筹推进我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平台,也是向全社会集中展示全区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契机。为展示“人工智能+”与千行百业深度融合,让社会公众了解人工智能正深刻改变社会生活场景和成为产业变革的重要“向新力”,现面向社会征集2025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科技活动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D7、D8展厅 二、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人工智能赋能行业发展,举办小型化、专业化、精细化的专题展示活动。 三、展现形式 以单位形式参加,围绕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展示突出产业领域特色和优势、富有创意和美感、互动性和实用性强的活动项目。通过打造情景化场景应用,展示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最新动态,普及推广优秀科技成果。 四、活动费用 由我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策划制作,各参与单位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参展并按要求于2025年5月24日前填写《“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科技活动项目征集表》(详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xbfe@kjt.gxzf.gov.cn。 六、联系方式 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0771—3370895 自治区科技厅人才科普处 0771—5863943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科技活动项目征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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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配套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发〔2025〕17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根据《广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实施方案》(桂政发〔2024〕35号),为引导支持我区单位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对于我区单位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按规定通过自治区级科技项目予以配套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23日至6月2日18:00期间,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系统)填写项目申报有关材料并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18: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5年6月8日18: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须于2025年6月10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二)本批项目按照“赋能”行动计划(广西重点研发计划)进行申报和管理。申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容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教财〔2021〕170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 三、联系方式 (一)项目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情报学会0771—5330527、5314362、5318719,监督电话:0771—5318719。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1,0771—5873812,或加QQ群:839406384、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三)对本通知申报须知内容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联系:0771—2618455。 如对申报指南内容及相关涉及专业领域问题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有关业务处联系: 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0771—2093619; 社会发展与科技安全处:0771—2803958。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配套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配套项目申报须知.docx 附件:3.“赋能”行动计划(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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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发〔2025〕175号)
各有关单位: 4月29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相关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 (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2.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本批次指南项目属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联合研发项目,本次申报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附件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及以前。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四)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简称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简称战略性专项)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专项项目互不开展限项审查,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项目不开展限项审查;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的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含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同时,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的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含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政府间专项和战略性专项的人员交流项目不计入上述限项总数范围。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5年10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五)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六)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七)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八)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九)政府间专项项目主要国外合作单位原则上为在国外注册满1年的独立法人,且非中方机构的分支机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本次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 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 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和科研数据的归属、使用和转移,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应遵守我国参加或与合作方政府签订的有关知识产权或数据保护国际公约或双边条约。 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须附知识产权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或在中外合作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 (十)中方申报单位务必与外方合作机构和人员明确以下几项要求: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就同一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与国内不同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其作为外方项目牵头人申报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已受聘于中方科研单位并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的科研人员,不得再作为外方人员参与申报。 (十一)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专业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6日8:00至2025年6月16日16:00。 2. 组织推荐事宜请联系: 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0771—3370855;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0771—2633079。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010—58881083,zfj@nrscc.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pdf 附件: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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