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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专班关于开展2025年“百场路演”活动的通知
2025-03-17 09:10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104号)
2025-03-17 09:04
柳科通〔2025〕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柳州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科技项目的通知
2025-03-11 14:22
柳科计字〔2025〕5号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6年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2025-03-11 12:23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一批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企业认定的通知
2025-03-11 12:09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通用券)第一次结算工作的通知
2025-03-0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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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一批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企业认定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了落实《柳州市支持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的九条措施(第一批)》(柳政规〔2024〕8号)工作要求,精准施策,加快培育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及产业发展需要,现组织开展柳州市第一批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企业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对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认定为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企业。 (一)企业智能终端及机器人相关产品年产值达到企业年产值的20%以上。 (二)企业智能终端及机器人相关产品年销售额达到300万以上。 (三)企业发展潜力较大,智能终端及机器人相关产品在技术能力、市场前景、应用场景等方面具有优势。 (四)企业智能终端及机器人相关产品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以上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五)企业开展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品研发、生产,并实现批量生产。 二、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产品汇总表:包含企业名称、认定条件、智能终端及机器人相关产品年产值占比或销售额(详见附件1)。 (二)认定申请书:包含企业简介、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品介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情况、知识产权情况、产能、产品用途等)。 (三)企业产品明细表:包含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品名称、产量/销量、产值/销售额(详见附件3)。 (四)企业诚信承诺书。 (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于2025年3月21日前向所在地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收集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于2025年3月28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gyzbk@163.com)。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撤销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三)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汇总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35室(邮箱:gyzbk@163.com)。 附件:1.企业产品汇总表 2.认定申请书 3.企业产品明细表 4.企业诚信承诺书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吴翔,0772-2821260) 附件:1.企业产品汇总表.et 附件:2.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企业认定申请书.wps 附件:3.企业产品明细表.et 附件:4.企业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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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通用券)第一次结算工作的通知
桂工信企业〔2025〕139号 各有关单位、平台服务商: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规定,我厅决定开展本年度第一次通用券兑付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付范围 服务商按照《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相关规定,在完成相应服务后于2025年3月6日前通过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的服务券兑付申请,逾期提交的将进入下一批次结算(另行通知)。 二、兑付流程 (一)服务商申请兑付 1.申请流程。服务商应登录平台(https://www.gxgeq.com/index),根据提示完成服务、上传佐证材料及填报相关统计信息,方可提交服务券兑付申请(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2.佐证材料要求。佐证材料是由服务商通过平台提交的兑付依据,包括服务商在开始服务、服务完成和提交兑付申请三个阶段分别上传的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相关佐证。佐证材料须充分证明相关服务的真实性,证明服务过程及服务成果符合相应合同所明确的要求和预期达成效果。 (二)初审 经平台监理审查后,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处室对服务商所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不合格者作“不予兑付”或“退回补充佐证”处理。 (三)专家评审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兑付申请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推荐兑付清单。 (四)兑付清单公示和兑付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推荐兑付清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予以兑付。 三、其他要求 请有意在本次兑付服务券的服务商根据上述说明,合理安排合同执行进度,提前筹备并上传申请兑付结算所需佐证材料,自行核对合同内容与佐证材料的匹配情况,按时提交申请,确保满足兑付要求。 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 黄河瑉,0771-8095252/18260958942 服务券管理平台技术服务: 于镇滔,15277011118 附件:1.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 2.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平台操作流程-服务机构操作指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平台操作流程-服务机构操作指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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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中试平台体系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建立健全我区多层次体系化中试平台,提升中试验证能力,优化布局中试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支撑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起草了《广西中试平台体系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单位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请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地址:cgc@kjt.gxzf.gov.cn)反馈我厅,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2631005、2618463。 附件:1. 广西中试平台体系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docx 2. 起草说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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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85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我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培育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30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应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有关条件要求。 对纳入全国艰苦边远地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规定)的孵化器,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方面的条件要求可降低20%。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机构填写《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和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见附件1),提交所在市科技局。 (二)设区市科技局审核认定申请,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机构择优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设区市科技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孵化器的指导,支持孵化器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并认真审核认定申请材料,严格按照认定条件择优推荐。 (二)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孵化器,取消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失信行为将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推荐函(含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寄送至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闭合、何鲁桂 电 话:0771—5318614、2802257 邮 箱:cgc@kjt.gxzf.gov.cn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3室(邮编530022) 附件:1. 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docx 2. 2025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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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我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我厅组织起草了《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单位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请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地址:cgc@kjt.gxzf.gov.cn)反馈我厅,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2631005、2618463。 附件:1. 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docx 2. 起草说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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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人工智能驱动科研发展”方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桂科发〔2025〕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探索建立新的科学研究范式,我厅拟在2025年度“夯基”行动计划(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中设置“人工智能驱动科研发展”方向,突出人工智能技术对于科研数据分析挖掘、学科领域交叉融合等方面的推动作用,支持科研人员将人工智能技术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探索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和科技突破口,推动我区在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开展“人工智能驱动科研发展”方向申报指南建议征集工作。每家单位推荐的研究方向建议数量不超过5个。单个项目计划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 请各单位填写附件1表格(每个课题填写1张表格),并将各条指南建议按重要性、急迫性排序后填写附件2。请将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文件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科技厅基础与平台处邮箱jcc@kjt.gxzf.gov.cn。指南研究方向建议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 附件:1.“人工智能驱动科研发展”方向申报指南建议表.docx 2. 指南建议汇总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蒋楚翘,0771—280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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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5年第一批广西人工智能产品、垂直领域模型和“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的通知
桂工信两化〔2025〕133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挖掘、展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成果,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广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产品、垂直领域模型和“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征集,遴选并发布一批创新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人工智能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基础硬件(含智能传感器、DeepSeek大模型一体机等)、“通用大模型+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及服务、智能医疗、智能家居、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船)等。 (二)垂直领域模型。软件企业和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面向制造业、农业、能源、交通、物流商贸、医疗、教育、金融、文旅等行业细分场景的专用模型;工业企业聚焦糖、新能源汽车、冶金、机械、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研发迭代的“小而精、小而美、小而特”的垂直领域模型。 (三)“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指工业企业已建成的人工智能场景,主要在人工智能+生产工艺、装备调参、物料平衡、外观设计、排产排程、缺陷检测、智能客服、预测性维护、仓储物流等场景。聚焦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和平台化设计等场景需求,推进生产过程感知、分析、决策、执行智能化。 二、征集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等。 (二)所申报的人工智能产品、垂直领域模型和典型应用场景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对人工智能行业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申报的人工智能产品、垂直领域模型和典型应用场景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单位根据申报类别填写《2025年广西人工智能产品、垂直领域模型和“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申报表》(附件1)、《垂直领域模型/人工智能软件情况表》(附件2)、《人工智能硬件产品情况表》(附件3)、《“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情况表》(附件4)、《人工智能产品、垂直领域模型和“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推荐汇总表》(附件5),申报单位需确认附件1、附件5所提交内容可用于公开发布及宣传(附件2、3、4不公开),签订《承诺书》(附件6),将上述材料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于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前报送至各市工信局(各市联系方式见附件7)。 (二)请各市工信局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前将汇总材料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两化融合推进处电子政务邮箱(各申报单位也可以直接发送)。 (三)请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助材料汇总梳理,提供技术方面意见建议。 (四)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各单位申报的人工智能产品、垂直领域模型和“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进行择优遴选并公开发布,加强宣传推广运用,推动人工智能创新成果落地应用。 联系人及电话:罗君,0771-8095141 邮箱:lhc@gxt.gxzf.gov.cn 附件:1.人工智能产品、垂直领域模型和“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申报表 2.垂直领域模型/人工智能软件情况表 3.人工智能硬件产品情况表 4.“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情况表 5.人工智能产品、垂直领域模型和“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推荐汇总表 6.承诺书 7.14个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信息表 8.有关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2025年广西人工智能产品、垂直领域模型和“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申报表.doc 附件2:垂直领域模型、人工智能软件情况表.xls 附件3:人工智能硬件产品情况表.xls 附件4:“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情况表.xls 附件5:人工智能产品、垂直领域模型和“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推荐汇总表-1.xls 附件6:承诺书.doc 附件7:14个属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信息表.doc 附件8:有关单位名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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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80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方案》《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现就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认定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管理 在加强和优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上,2025年适当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各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扭转“重申请、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切实提高重点实验室申请质量和建设成效。请各依托单位加强对现有152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与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经费投入,提供相应条件保障;健全内设机构,及时变更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开展产学研合作,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开放力度,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切实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 二、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 1. 依托单位按照申报通知,组织填写提交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材料,经主管部门或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自治区科技厅。 2. 自治区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进行认定。 3. 自治区科技厅为通过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制作和颁发统一的重点实验室牌匾。 (二)申请材料 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请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起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即“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网址:gkg.kjt.gxzf.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 (三)布局建设重点和要求 1. 突出科学合理布局。优先支持围绕九大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强强联合申报,不能与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在名称和方向上重合。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要与应用数学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各有侧重。依托单位的二级学院(机构)已作为主体建有1个(含)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原则上不允许再申报。各设区市科技局择优推荐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申报不超过2家,各高等院校(含有二级学院(医院、单位))、自治区农科院(含有二级非法人单位)、广西科学院(含有二级非法人单位)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2家,其他科研院所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1家。 2. 突出科教协同。为支撑推动我区高等教育发展,将重点支持已纳入自治区更名“大学”范畴、一流学科建设、数量尚不满足更名要求的高等学校申报和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3. 突出人才引培。对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4年)》(桂人社发〔2024〕87号)牵头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28日前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网址:gkg.kjt.gxzf.gov.cn/egrantweb/)上完成申报工作,相关材料均在该系统填报或上传;并及时提交至主管部门或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审核。 (二)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各依托单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择优组建,各依托单位要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书进行可行性论证,出具学术委员会论证意见,专题研究并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择优推荐。申报材料推荐和修改完善工作须于2025年4月18日前完成。 (三)申报材料提交后,需经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各申报单位要随时关注,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及时补正,直至系统上所申报的重点实验室的工作进度为“待接受纸质材料”。材料补正时间截止2025年4月25日。 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推荐、补正时间开展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系统填报、申报认定、受理等相关事项 (1)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人:谢卫 电 话:0771—966118—1、0771—5872356 (2)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小凤 电 话:0771—5862686 2. 科技政策咨询等相关事项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与平台处 联系人:陆曦 电 话:0771—2618795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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