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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柳州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的通知
2025-04-09 09:45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可持续发展技术的通知(桂科发〔2025〕127号)
2025-04-07 09:07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124号)
2025-04-02 09:20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西研究院2025年咨询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桂科发〔2025〕120号)
2025-03-27 10:33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2024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综合评审会的通知(桂科奖办发〔2025〕2号)
2025-03-18 16:41
关于征求《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3-1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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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104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科创飞地规范化建设和发展,推动跨区域合作共享,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科规字〔2024〕6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自治区科创飞地包括以下三类: (一)研发类。广西企事业单位到区外创新资源集聚地区,以就地吸引外部科研、创新资源为广西服务为目标,设立的实验室、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 (二)孵化类。广西各市、园区、企事业单位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以引进科技项目、企业和人才到广西产业化落地为目标,到区外创新资源集聚地区设立的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孵化载体。 (三)综合类。广西各市、园区、企事业单位等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到自治区外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的具有研发机构入驻、科技成果孵化、人才招引服务、科技招商服务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跨区域创新合作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研发类飞地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在广西登记注册或合法经营的单位,对研发类飞地拥有实际控制权。 2. 研发类飞地与申报单位在主营业务领域和研发方向上应密切相关。 3. 研发类飞地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300万元。 4. 研发类飞地区外办公和科研场地不少于200平方米。具备自主研发所必需的基础条件,科研设施、仪器设备、软件等原值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 5. 研发类飞地原则上应拥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研发人员,其中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或相当层次的领军研发人员不少于2人。研发团队特别优秀的,研发人员数量可适当放宽。 6. 围绕申报单位业务需求实施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任务和绩效考核目标。 (二)孵化类飞地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在广西登记注册或合法经营的单位,对孵化类飞地拥有实际控制权。 2. 孵化类飞地具有健全的场所管理和项目孵化保障体系,能够提供不少于8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及基本办公设施,其中创业工位、办公室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孵化总面积的80%。 3. 拥有不少于8名专兼职运营人员,其中专业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 4. 在孵和已毕业企业中,已在广西注册企业不少于5家。 5. 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运营管理工作,与当地政府、高校、知名企业、研发机构等建立有合作关系,具有明确的项目孵化、企业引进、科技合作、人才服务任务和绩效考核目标。 (三)综合类飞地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在广西登记注册或合法经营的单位,对综合类飞地拥有实际控制权。 2. 综合类飞地可以为入驻企业和团队提供技术研发、成果孵化、人才服务等多种服务功能。 3. 综合类飞地具有健全的场所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能够提供不少于8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及基本办公设施,其中创业工位、办公室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80%。 4. 拥有不少于10名专兼职运营人员,其中各类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 5. 入驻研发机构不少于10家;在孵和已毕业企业中,已在广西注册企业不少于5家;与1个以上市县、园区开展招商服务合作。 6. 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运营管理工作,与当地政府、高校、知名企业、研发机构等建立有合作关系,具有明确的成果孵化、企业培育、科技合作、人才引进、招商服务绩效考核目标。 三、备案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由申报主体提交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 (二)推荐部门推荐。区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进行审核盖章推荐。 (三)形式审查。自治区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专家评审。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评估。 (五)名单公示。根据评审评估的结果,自治区科技厅研究确定拟备案的科创飞地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其他要求 1. 申报单位按要求分类别填写《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申报书》,确保申报信息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并承诺对有关申报材料数据负责。对于以虚假材料申报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2. 区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对申报对象进行合规性审查,对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 3. 请区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推荐函(含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一)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莫炳辉 0771—3370866 电子邮箱:cgc@kjt.gxzf.gov.cn 地址:广西南宁市科德路3号904办公室 (二)自治区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罗朝巍 何鲁桂 0771—2631005/2802257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申报书(研发类飞地).docx 附件:2. 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申报书(孵化类飞地).docx 附件:3. 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申报书(综合类飞地).docx 附件:4. 自治区科创飞地备案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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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柳科通〔2025〕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柳州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当前以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发展呈现出技术创新快、应用渗透强等特点,正加速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刻改变各行各业生产模式和经济形态,展现出强大的赋能效应。为推动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加快赋能千行百业,助力柳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市征集“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科技项目。 一、重点产业 围绕柳州市9个产业攻坚方向,重点支持钢铁产业、机械产业、汽车产业、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化工及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林木加工产业、农产品加工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以及智能农业、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方面。 二、关键主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创新主体。 三、重要环节 主要关注企业在研发、制造、生产、物流、服务、后市场、营销等方面挖掘应用场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打造新业态。 四、申报方式及推荐要求 (一)项目采用无纸化申报,通过柳州市科技与金融协同创新平台(https://stf.kjj.liuzhou.gov.cn:8899/)在线按照系统流程填报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请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二)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唯一依据,经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经过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原件一式一份至项目受理处(请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按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按项目申报附件清单所列的顺序进行排列)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原件要求线装)。 (三)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的要求,做好本辖区、本部门(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应当对推荐项目严格把关,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及项目的基本情况。 五、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11日,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 六、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征集旨在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柳州市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加快培育未来产业。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细节,按照《关于印发”十四五“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五版)的通知》(柳科通〔2024〕44号)的要求办理。 七、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须知答疑,请联系: 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科 0772-2623579 答疑QQ群:183349833 (二)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联系: 市科技局重大任务与产业科技科 0772-2630786 附件:“十四五”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五版)增补指南方向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5日 附件:“十四五”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五版)增补指南方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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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柳科计字〔2025〕5号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6年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谋划柳州市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做好2026年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面向全市各部门(行业)、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广泛开展2026年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征集工作,征集的建议将按程序凝练统筹纳入2026年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促进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制造强市”战略方向,提升柳州城市综合科技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紧密结合柳州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在推动汽车、钢铁、机械等传统产业和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家电、能源电子、智能化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有较大作为,其关键技术具备行业先进性,能够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事关工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卫生健康、林业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等项目的研究开发及应用示范,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项目指南征集以无纸化方式进行,各单位请通过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提交(系统未开放时可先按照附件填写,命名格式为“2026年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单位简称”,将电子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表格一并发送至邮箱lzkjjzhk@163.com)。 (二)项目指南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5日,受理期内支持多次修改,以受理截止日前最终提交版本为准。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发动本辖区企业、高校院所积极填报。 (二)项目指南来源于企业的,原则上应由企业牵头提出,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企业研发需求应已纳入企业发展规划。 (三)项目指南内容不能与已获得财政科技经费资助的项目内容重复,考核指标可量化,经济效益明显。 (四)项目指南要切合产业发展实际,原则上在2-3年内能实施完成,并取得标志性成果和可量化绩效目标。 (五)如涉敏感、保密事项,请申报单位自行做脱密处理后填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科 联系电话:0772-2623579 附件:2026年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5日 附件:2026年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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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一批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企业认定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了落实《柳州市支持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的九条措施(第一批)》(柳政规〔2024〕8号)工作要求,精准施策,加快培育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及产业发展需要,现组织开展柳州市第一批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企业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对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认定为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企业。 (一)企业智能终端及机器人相关产品年产值达到企业年产值的20%以上。 (二)企业智能终端及机器人相关产品年销售额达到300万以上。 (三)企业发展潜力较大,智能终端及机器人相关产品在技术能力、市场前景、应用场景等方面具有优势。 (四)企业智能终端及机器人相关产品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以上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五)企业开展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品研发、生产,并实现批量生产。 二、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产品汇总表:包含企业名称、认定条件、智能终端及机器人相关产品年产值占比或销售额(详见附件1)。 (二)认定申请书:包含企业简介、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品介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情况、知识产权情况、产能、产品用途等)。 (三)企业产品明细表:包含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品名称、产量/销量、产值/销售额(详见附件3)。 (四)企业诚信承诺书。 (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于2025年3月21日前向所在地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收集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于2025年3月28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gyzbk@163.com)。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撤销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三)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汇总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35室(邮箱:gyzbk@163.com)。 附件:1.企业产品汇总表 2.认定申请书 3.企业产品明细表 4.企业诚信承诺书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吴翔,0772-2821260) 附件:1.企业产品汇总表.et 附件:2.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企业认定申请书.wps 附件:3.企业产品明细表.et 附件:4.企业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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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通用券)第一次结算工作的通知
桂工信企业〔2025〕139号 各有关单位、平台服务商: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规定,我厅决定开展本年度第一次通用券兑付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付范围 服务商按照《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相关规定,在完成相应服务后于2025年3月6日前通过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的服务券兑付申请,逾期提交的将进入下一批次结算(另行通知)。 二、兑付流程 (一)服务商申请兑付 1.申请流程。服务商应登录平台(https://www.gxgeq.com/index),根据提示完成服务、上传佐证材料及填报相关统计信息,方可提交服务券兑付申请(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2.佐证材料要求。佐证材料是由服务商通过平台提交的兑付依据,包括服务商在开始服务、服务完成和提交兑付申请三个阶段分别上传的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相关佐证。佐证材料须充分证明相关服务的真实性,证明服务过程及服务成果符合相应合同所明确的要求和预期达成效果。 (二)初审 经平台监理审查后,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处室对服务商所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不合格者作“不予兑付”或“退回补充佐证”处理。 (三)专家评审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兑付申请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推荐兑付清单。 (四)兑付清单公示和兑付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推荐兑付清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予以兑付。 三、其他要求 请有意在本次兑付服务券的服务商根据上述说明,合理安排合同执行进度,提前筹备并上传申请兑付结算所需佐证材料,自行核对合同内容与佐证材料的匹配情况,按时提交申请,确保满足兑付要求。 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 黄河瑉,0771-8095252/18260958942 服务券管理平台技术服务: 于镇滔,15277011118 附件:1.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 2.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平台操作流程-服务机构操作指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平台操作流程-服务机构操作指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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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中试平台体系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建立健全我区多层次体系化中试平台,提升中试验证能力,优化布局中试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支撑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起草了《广西中试平台体系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单位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请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地址:cgc@kjt.gxzf.gov.cn)反馈我厅,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2631005、2618463。 附件:1. 广西中试平台体系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docx 2. 起草说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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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85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我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培育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30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应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有关条件要求。 对纳入全国艰苦边远地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规定)的孵化器,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方面的条件要求可降低20%。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机构填写《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和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见附件1),提交所在市科技局。 (二)设区市科技局审核认定申请,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机构择优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设区市科技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孵化器的指导,支持孵化器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并认真审核认定申请材料,严格按照认定条件择优推荐。 (二)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孵化器,取消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失信行为将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推荐函(含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寄送至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闭合、何鲁桂 电 话:0771—5318614、2802257 邮 箱:cgc@kjt.gxzf.gov.cn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3室(邮编530022) 附件:1. 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docx 2. 2025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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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我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我厅组织起草了《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单位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请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地址:cgc@kjt.gxzf.gov.cn)反馈我厅,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2631005、2618463。 附件:1. 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docx 2. 起草说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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