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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工业设备更新项目)的通知
2024-08-13 15:12
柳科通〔2024〕41号 关于征集2025年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2024-08-13 15:05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157号)
2024-08-12 11:05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通知(桂科发〔2024〕152号)
2024-08-08 15:41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4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联合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发〔2024〕150号)
2024-08-06 16:13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145号)
2024-08-0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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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141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厅发〔2020〕29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瞪羚企业培育力度,建立健全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要求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选择优认定: (一)企业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等。 (二)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天航空、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三)企业“规模和效益”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2000万元(含)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5%; (2)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含)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3)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四)企业“创新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②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权属转让(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需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拥有Ⅰ类有效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近3年获得的Ⅱ类有效知识产权6项(含)以上,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3)研发平台:企业应建立市级(含)以上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 (4)标准制定:近三年企业应主导或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市科技局于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企业申报组织、推荐及材料统一报送等工作。 (二)申报流程 1. 企业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进行初步自评,满足相关条件要求的,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2. 系统填报。企业登录“广西高新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gxgq.gxinfo.org:9080,首次登录的企业,需完成系统用户注册)完成申报信息填报和上传佐证材料。 3. 审核推荐。各市科技局在“广西高新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完成初审和推荐;通过审核的企业,可系统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到所在市科技局。 4. 材料报送。各市科技局汇总、审核后,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见附件2)报送自治区科技厅。 5. 公示认定。自治区科技厅对通过认定评审及择优入选的名单进行网络公示,并以文件形式认定为瞪羚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动员和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申报过程中不得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组织申报。 (二)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取消认定资格,失信行为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三)瞪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瞪羚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如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失效,将取消瞪羚企业认定资格。 (四)优先支持符合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或区域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入选择优认定对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德,0771—5336951;尹仁湛,0771—2093690。 报送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3室。 附件:1. 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docx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模板.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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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两化〔2024〕55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各县区(新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业申报,具体要求详见桂工信两化〔2024〕553号文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填写对应申报书。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含盖章版扫描件PDF文档、可编辑Word文档、对应申报类别的实景照片和视频)报送至所属辖区的工信主管部门。直属企业可直接报送至市工信局。 二、县区(新区)推荐 各县区(新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并初审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按推荐企业的优先顺序填报《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推荐汇总表》,于2024年8月21日前行正式文上报市工信局,将加盖有效公章的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邮箱:xxhtjk2831488@163.com。 三、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需完成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价(https://www.c3mep.cn);申报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的还需完成自治区智改数转诊断评估且达到3档及以上(登录广西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平台“http://guangxi.dlttx.com”完成评估)。 市工信局联系人:黄威 电话:0772-2831488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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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桂科发〔2024〕1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总体部署,由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办的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以下简称先进技术展)定于2024年9月24—28日在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先进技术展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常设专题展,连续举办了20届,现已发展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性专业展览,是中国和东盟各方客商了解中国科技发展、开展合作交流、寻找技术合作、获取商机的重要舞台和窗口。 本届先进技术展主要展示我国的创新成果、技术和产品,以及东盟国家面向中国的相关科技产品,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科技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共同构建中国—东盟创新共同体上的积极作用。现诚挚邀请贵单位参加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 二、展览时间 时间:2024年9月24—28日 三、地点及规模 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2展厅、D3展厅 规模:展区总面积约3400平方米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五、参展对象 中国与东盟国家科技型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盟组织等。 六、参展范围 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生物医药、智能医疗等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及科技创新成果等。 七、参展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8月20日(有关具体事宜请与联系人咨询) 确认参展截止日期:2024年8月20日 请有意预订展位的单位在中国—东盟博览会官网(https://www.caexpo.org)进行注册,并填写《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报名表》(详见附件),将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cgb@kjt.gxzf.gov.cn。 经先进技术展组委会审核确认参展的单位,将通过签订参展协议予以书面确认。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科德路3号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人:1. 莫先生 0771—3370866 2.荣女士 0771—3370895 3.劳先生 0771—3370890 传 真:0771—3370885 邮 箱:cgb@kjt.gxzf.gov.cn 附件: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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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5年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发〔2024〕1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实现科技决策科学化,为广西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与智力支持,根据《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2〕32号)要求,经研究,现发布《2025年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5年度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桂战略、人才强桂战略,助力广西增强科技创新动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重点聚焦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科技战略规划、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加强科教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开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科技交流合作、构建科技评价体系等领域,提出可供参考的路径、方案、政策、措施和建议。 二、申报方式 (一)本批课题采用公开择优方式。请按照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课题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请单位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中进行课题申报及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流程见附件1),由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三、时间安排 本批课题申报系统受理时间:2024年7月24日8:00至2024年8月7日18:00,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形式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8月11日18:00。未能一次性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须在2024年8月14日18:00前完成补正。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须在2024年8月20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 四、特别提醒 我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审慎甄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我厅已在本厅门户网站公布科技活动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和有关规定,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有关问题的反映。 五、联系方式 (一)“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5873812,或加QQ群: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二)业务咨询电话: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92607、5852295、5891177;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0771—2610082。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302室),邮编530022,电话:0771—5892607。 附件:1.2025年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docx 2.2025年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须知.docx 3.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 4.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承诺书.docx 5.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课题知情同意书.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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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批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我市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衔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五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发改社会〔2024〕453号),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五批自治区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培育企业范围 (一)正常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所属企业或分支机构)。 (二)重点培育主动推进制糖、机械、汽车、冶金、有色金属、化工、林产等传统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优质企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面向制造业的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法律服务、软件信息技术、科技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港航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会展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健康养老、文化艺术、体育服务、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企业。 (三)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 (四)企业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建设培育企业条件 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或者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或者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集团、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二)承担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或者近3年内接收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学生(含军队院校专业技术学员)开展每年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 (三)承担实施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 (四)与有关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等形式共建学科专业点。 (五)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者捐赠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等,近3年内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 (六)近3年内取得与合作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三、支持措施 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入库企业,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一)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按投资额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本科高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 (三)优先将入库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在信贷融资方面予以支持。 (四)对与自治区内职业院校合作较好的入库企业,优先支持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治区级试点,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评价认定本单位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优先认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五)享受后续自治区出台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 四、申报方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登录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zxsp.fgw.gxzf.gov.cn,在首页完成用户注册。点击“产教融合企业试点申报” - 企业账号登录 - 填报产教融合信息(申报批次选择第五批) - 填报完毕提交。 (二)审核确认。由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至自治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经公示列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进行建设培育。 (三)建设培育。企业要在入库后3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企业入库建设培育至少1年后,达到认证标准的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自愿申报企业于7月31日前,按照申报流程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联系电话:0772-261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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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和申报指南(第四版)信息表的通知(桂科发〔2024〕118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我厅已于6月18日发布《“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申报工作,更好服务和保障全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广大科技人员开展科技项目申报,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现发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和申报指南(第四版)信息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xlsx 2. “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信息表.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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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桂工信企业〔2024〕492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要求,现就自治区2024年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企业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不包括“新三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对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涉及的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点 (一)产业导向。 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二)“三新”“一强”。 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项目实施期三年,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三)资金支持。 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由自治区财政厅直接拨付到“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包括向“小巨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建立健全以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 (四)绩效评价。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财政厅,对企业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仍通过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标准择优确定),评价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三、申报资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含“三新”“一强”推进计划,见附件4、5); (二)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优先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如无年度审计报告,可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其中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须提供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报告。数据需与税务部门相符,可提供复印件,内容需包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净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研发费用、出口额等,如审计报告不含“出口额”,可使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页); (三)2021年、2022年、2023年,各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证明; (六)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相关佐证材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关键页面); (七)企业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八)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证书; (九)已实际应用的有效发明专利清单及证书; (十)主导产品“补短板”“填空白”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十一)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攻关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十二)支撑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十三)企业递交上市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一式2份。同时,须提供word及PDF盖章版,要与纸质申报资料一致。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要求编制申报资料,于7月8日前交所在(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设区)市初审。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填报《XXX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和《XXX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见附件1、2),于7月10日前将推荐报告、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及电子版(含word及PDF盖章版)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审核推荐。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推荐企业进行资料评审和现场核查,择优确定推荐企业名单,组织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按程序联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及财政部。 五、工作要求 请各市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政策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对近期有上市计划的“小巨人”企业,要慎重考虑推荐,以免降低财政资金利用率。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鼓励企业依赖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申请工作,全区工信系统应加强对申报企业指导,不向任何企业、中介机构作出承诺,并提醒企业谨防诈骗。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韦道标,0771-8095258; 自治区财 政 厅 王嘉琛,0771-5331667。 电子邮箱:zxc@gxt.gxzf.gov.cn 附件: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2.XXX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3.XXX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 5.“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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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北部湾大学)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发〔2024〕108号)
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北部湾大学)申报指南,请组织做好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的通知》(桂科发〔2024〕89号)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申报。 (二)联合专项申报须知、申报书模板分别参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的通知》(桂科发〔2024〕89号)的附件2《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申报须知和申报书(模板)》中有关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内容。 二、联系方式 (一)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72092、5892607。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咨询电话 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1。 (三)专项业务咨询 北部湾大学科技处,0777—2808203。 (四)其他业务咨询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与创新平台处,0771—2631652、2615098; 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0771—2614210、2618455。 附件: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北部湾大学)申报指南.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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