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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求推动广西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桂科发〔2024〕237号)
2024-10-22 10:35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对82个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2024-10-14 16:13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广西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及发布工作的通知
2024-10-10 16:01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科技顾问聘任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10-10 16:00
柳科通〔2024〕44号 关于印发“十四五”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五版)的通知
2024-10-09 16:29
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2024-09-2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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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柳科计字〔2024〕50号 关于2024年柳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根据《柳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柳科规〔2024〕10号)《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柳科规〔2024〕3号)有关规定要求,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调研、重大项目公开答辩、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局际会商等立项程序,确定2024年柳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104项,现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15日-8月21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电话: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科 0772-2623579 政策法规与监督诚信科 0772-2632399 联系邮箱:lzkjjzhk@163.com 附件:2024年柳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清单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5日 相关附件: 2024年柳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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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桂工信科新〔2024〕601 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0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组织区域内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申报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请申报单位登录“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并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与新兴产业处,由我厅审核后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纸质版材料包括:推荐案例信息汇总表、推荐案例申报书(一式三份),纸质版材料应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 联系人及电话:潘莉,0771-8095268、13707884573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714室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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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工业设备更新项目)的通知
桂工信投资〔2024〕590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53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工业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信投资〔2024〕398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2024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工业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工作,推动政策落地,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步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对符合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重点方向的优质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10%予以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 (二)推动工业企业用能设备更新。对锅炉、电机、变压器按能效等级和容量分档予以资金补助,其他工业设备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20%予以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2。 (三)支持高载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有关工作已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工业绿色转型)资金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24〕206号)先行开展。 (四)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已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工业绿色转型)资金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24〕206号)先行开展。 (五)加快工业企业智改数转。有关工作已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申报的通知》(桂工信信发〔2024〕212号)先行开展。 (六)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充分运用“技改贷”等“桂惠贷”相关产品专项保障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对符合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重点方向的优质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政策支持,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七)引导融资担保支持。鼓励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融资担保并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八)加强诊断融资服务。创新运用企业服务券,支持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数字化转型诊断、安全诊断等各类技术改造诊断,鼓励企业通过融资担保、直接设备租赁等方式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已获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竣工验收,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根据申报方向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基本情况、资金项目申报表、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2),须将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要编列目录,内容按上述顺序)。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结合前期摸底情况开展项目遴选,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验,并按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对审核通过项目,于2024年8月16日前汇总《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资金(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申报表》及《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资金(工业企业用能设备更新项目)申报表》(包括申报材料PDF版),并联合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财政厅。申报纸质材料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收集汇总在项目评审时再提交。 (三)项目申报材料鼓励由企业自行编写,不要求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或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以避免企业增加申报成本。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咨询了解。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从未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需询问或要求补充项目材料将通过邮件、通知等正式渠道,相关工作人员不会直接联系企业或县区部门,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应通过正常途径按要求进行申报,以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四)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项目单位,自治区将停止对项目的支持,追回已拨资金,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联系方式 (一)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投资处,0771-8095228 邮箱:trzc@gxt.gxzf.gov.cn 2.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电话:工业交通处,0771-5331701 邮箱:gjc@czt.gxzf.gov.cn (二)工业企业用能设备更新 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节能与综合利用处,0771-8095256 邮箱:gx21308@163.com 2.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电话:工业交通处,0771-5331701 邮箱:gjc@czt.gxzf.gov.cn 附件:1.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申报指南 2.工业企业用能设备更新申报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申报指南.zip 附件2:工业企业用能设备更新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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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柳科通〔2024〕41号 关于征集2025年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为抓手,促进科技项目与产业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集中力量突破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支撑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拉动企业科研投入和高科技含量项目投资,培育柳州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征集2025年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产业范围 重点征集对加快柳州汽车、钢铁、机械等传统产业升级、智能终端及机器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家电、能源电子、智能化装备新兴产业壮大有重大引领与推动作用的研究内容。 (二)技术领域范围 符合“绿色、低碳、智能、网联”技术方向。 二、征集对象 项目牵头单位需为年度研发经费超1000万元的企业(数据以企业2023年、2024年到税务局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准)。重点支持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联合开展项目并围绕项目关键技术和重要新产品在各自领域分工开展科研攻关;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依据自身科研仪器设施和高水平技术人才参与到项目中帮助企业攻关难以解决的研发任务。已获得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征集方式及时间 请各企业牵头填写《2025年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附件1),并于8月20日18:00前将可编辑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zkjjzdk@163.com。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动员和指导辖区内企业挑选符合县区发展重点的优秀项目填报。 未尽事宜,请与柳州市科技局重大任务与产业科技科联系。 联系人:江东远 0772-2630786 温 荃 18677246520 附件:2025年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2日 相关附件:2025年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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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157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和研发体系,根据《广西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方案》(桂科组办字〔2022〕14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企业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达到“有技术人员、有场所设备、有研发经费、有研发方向、有专有技术”五有标准,即可申请登记备案。 (二)企业能够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制定和实施研发计划,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 (三)企业无重大违法和诚信惩戒情况,且发展良好。 (四)优先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结对子”建设的研发机构。 (五)已获得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研发机构不用备案。 二、支持措施 (一)对备案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在科技资源配置上予以支持,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瞪羚企业认定、企业首席技术官(CTO)申报等方面优先支持。 (二)优先推荐和支持入库研发机构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备案企业研发机构名称应规范合理,可参考2023年已备案企业研发机构名称。 (二)请各市科技局发动辖区内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请备案。 (三)请各市科技局组织企业填报《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出具审核意见,于2024年9月14日前以推荐函的形式汇总报送至我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斌 联系电话:0771—2803958 邮 箱:gxkjtgxc@kjt.gxzf.gov.cn 附件:2024年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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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通知(桂科发〔2024〕152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广西科技“尖锋”行动方案》,现发布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批项目采用公开择优方式,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财务评审,形成立项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系统、本地区的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有关材料,申报书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8:00(以系统上推荐部门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18: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4年8月28日18: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部门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须于2024年8月30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容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部门(或依托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四)有关贷补联动方式,详见自治区科技厅2022年发布有关文件。鼓励企业采用该方式申报。 四、特别提醒 自治区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审慎甄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自治区科技厅已在本厅门户网站公布科技活动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和有关规定,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有关问题的反映。 五、联系方式 (一)专业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91177、5876127、5892607、5872092、5705716、5710392、3300032(违纪投诉电话)。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5873812,或加QQ群: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三)推荐部门联系方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查询路径为“系统管理推荐单位查询”。 (四)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联系:0771—2093619。 附件: 1. 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docx 2.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须知.docx 3.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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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4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联合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发〔2024〕150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现发布2024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联合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本批项目按照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行申报和管理,采用公开择优方式,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项目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材料,在系统上提交申报书至项目管理机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18:00(以系统上推荐部门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本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但无补正机会,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8:00,通过形式审查的所有项目须于2024年8月23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二、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容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部门(或依托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三、联系方式 (一)专业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情报学会 0771—5330527。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0771—966118,0771—5873812。 (三)推荐部门联系方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查询路径为“系统管理推荐单位查询”。 (四)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有关业务处联系:对外交流合作处 0771—2637698。 附件:1. 2024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联合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 2.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须知和申报书.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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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145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我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培育能力,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应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30号)有关条件要求。 对纳入全国艰苦边远地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规定)的孵化器,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方面的条件要求可降低20%。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机构填写《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和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见附件1),提交所在市科技局。 (二)各市科技局审核认定申请,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机构择优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科技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孵化器的指导,支持孵化器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并认真审核认定申请材料,严格按照认定条件择优推荐。 (二)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孵化器,取消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失信行为将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三)各市科技局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推荐函及《2024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寄送至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闭合、唐欢 电 话:0771—5318614、2632965 邮 箱:cgc@kjt.gxzf.gov.cn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3室(邮编530022) 附件:1. 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docx 2.2024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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