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之窗
信息之窗
最新政策
行业动态
研究院动态
通知公告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80号)
2025-02-25 17:08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通知
2025-02-21 17:52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支持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的九条措施(第一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02-21 17:48
自治区科技厅转发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引》的通知(桂科发〔2025〕79号)
2025-02-21 17:46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再次征集2025年工业领域重点产业链重大研发需求的通知(桂科发〔2025〕78号)
2025-02-21 17:44
柳科通〔2025〕5号 关于公开征集柳州市人工智能领域科技专家入库的通知
2025-02-21 17:43
1
...
6
7
8
9
10
...
31
首页
信息之窗
走进汽研
解决方案
教育培训
合作体系
党群文化
联系我们
信息之窗
信息之窗
最新政策
行业动态
研究院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之窗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建设项目建议的通知(桂科发〔2025〕5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智果”行动专项计划安排,2025年我厅拟实施一批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现就征集项目需求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面向前沿技术应用、产业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实施、社会民生改善等方向,以通信基础设施、综合科学考察、人工智能应用、低空经济、农林废弃物处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一批技术创新度高、行业带动性强、示范效果好的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二、征集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结合本市发展实际,组织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提出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建设项目需求建议。 (二)建设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配套资金与所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1。鼓励企业联合区内外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 (三)建设项目原则上实施周期为3年,并取得标志性成果和可量化绩效目标,经济效益明显。 (四)建设项目内容不能与已获得自治区财政经费资助的其他专项内容重复。 (五)请项目建设单位填写《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表》(见附件),并送各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推荐,于2025年2月21日前将盖章电子版和word版发至邮箱cgc@kjt.gxzf.gov.cn。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雷鸿雁 0771—2631005、2618463 附件: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13
2025-0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揭榜挂帅、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以科技创新和标志性产品打造引领量子科技、原子级制造、清洁氢产业创新发展,支撑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内容 面向量子科技、原子级制造、清洁氢3个未来产业,布局一批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一)量子科技 围绕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精密测量3大方向,拟部署17项揭榜任务(附件1),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研制核心器件与设备,提升产业公共服务能力,推动量子技术在医疗、交通、能源、金融等领域应用落地。 (二)原子级制造 围绕原子级制造工艺仿真、原子级加工、构筑和检测等4大方向,拟部署19项揭榜任务(附件2),预期产出高效团簇离子束原子级抛光装备、200—300kV场发射透射电镜等系列加工、检测装备,原子级金属粉体、原子级精度X射线反射镜等系列产品。 (三)清洁氢 围绕清洁氢制取、存储与转储、输运与配给、动力与物料利用4大方向,拟部署22项揭榜任务(附件3),研究形成一批清洁氢制—储—输—用成套技术与装备,推动清洁氢在交通、冶金、化工等领域应用落地。 二、推荐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二)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等不同类型单位联合申报。其中,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具有明显行业带动作用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 (二)地方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需于2025年3月20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推荐名单,每个揭榜任务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遴选与测评。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并确定揭榜入围单位名单(每个揭榜任务原则上不超过5家)。揭榜入围单位需在名单确定之日起2年内完成攻关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攻关任务到期后组织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任务原则上不超过3家)。 四、保障措施 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充分调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入围、优胜单位予以支持。鼓励各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五、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新技术司 白文韬(量子科技) 010-68209977 柳嘉欣(原子级制造) 010-68209986 程炳超(清洁氢) 010-68209996 (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李艺铭 010-68207903 樊炳辰 010-68207279 附件: 1.量子科技揭榜挂帅任务榜单.docx 2.原子级制造揭榜挂帅任务榜单.docx 3.清洁氢揭榜挂帅任务榜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1月14日
08
2025-02
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广西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桂发〔202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支持各地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和各类资本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产业鲜明、资源要素汇聚、产业配套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聚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月14日 意见反馈邮箱:yqkjc@gxt.gxzf.gov.cn 联系电话:0771-8095296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5日 文件下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zip
08
2025-0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技工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紧抓技工教育发展新机遇,深化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技工院校高质量建设,提升教师教科研水平,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拟开展2025年度广西技工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选题主要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研究广西技工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实践性和有效性,要与地区和学科专业领域的实践相结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可参考《2025年度广西技工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参考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全区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技校合作企业均可申报研究课题,鼓励跨部门、跨学校、跨行业、跨专业等联合申报模式。 (二)课题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2.具备组织、指导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按期完成研究工作任务的能力,且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课题负责人),跨部门等申报模式的课题,课题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含课题负责人),与课题研究无关人员不得挂名。 (四)不得申报或不予立项的情况: 1.所报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 2.所报课题为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的; 3.曾获主持本厅立项课题没能按时结题或已被取消立项资格的。 三、课题分类及研究周期 (一)课题分类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1.重点课题。课题必须明确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技工教育发展、教学改革、技能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等方面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实质性研究。 2.一般课题。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对技工教育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能根据技工教育的特点和当前社会实际问题,在理论、实践和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的课题。 (二)课题研究周期 1.重点课题要求在2—5年内完成,超过5年未能结题的撤项处理; 2.一般课题要求2—3年内完成,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3年。 3.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自治区技工教育研究室批准。 四、课题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填写要求 课题申请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广西技工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并打印一式2份,由单位盖章后上报。 (二)报送要求 课题须以申报单位名义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广西技工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书》及《2025年度广西技工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至自治区技工教育研究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课题评审 为了确保课题立项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我厅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各申报单位上报的课题材料进行评审,经我厅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获得立项的广西技工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将于2025年3月公布。 六、课题管理 (一)课题研究经费自筹,课题所在单位需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课题实行年度检查制度,主要检查课题研究的进度、质量和学校经费管理情况。课题负责人应按规定填写《广西技工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广西技工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教育研究室。 (三)课题研究所形成的论文、专著等,出版、发表时应注明“广西技工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字样及课题批准编号。结项时提交的主要成果需与申请书的设计论证直接相关。 七、其他事项 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课题申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学校实际,申报有针对性、时效性、特色性强、有研究价值和应用推广价值的课题。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技工教育研究室联系。 联系人:陶聆之 张路旋 联系电话:0771—5677981 电子邮箱:gxjgjys@163.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葛村路5号 邮 编:530022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技工教研室联系。 联系电话:0771—5677981 附件:1.2025年度广西技工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参考指南 2.广西技工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书 3.2025年度广西技工教育科研课题推荐立项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下载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技工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06
2025-02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提质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科技企业全周期发展支持体系,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量质并举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结合广西实际,我厅草拟了《广西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提质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xkjtgxc@kjt.gxzf.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提质发展的若干措施”字样。联系电话:0771—2612960、2093690。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反馈意见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6日。 附件:广西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提质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06
2025-02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修改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工作,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激励企业自主创新,自治区科技厅根据国家和其他省市相关新政策文件以及以往认定工作实践,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桂科高字〔2022〕125号)开展了修订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 接收地址:gxkjtgxc@kjt.gxzf.gov.cn。 (二)信函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邮政编码:530022。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字样。 (三)电话方式 电话:0771—2618481。 二、受理截止日期 反馈意见建议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桂科高字〔2022〕125号).pdf 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修订稿.wp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修订说明.wps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06
2025-02
关于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增强经济发展驱动力,现决定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重点 (一)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未申报的企业; (二)2024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的企业; (三)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的企业; (四)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 (五)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强度1%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 (六)近五年招商引资落地的企业; (七)其他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二、工作组织 各县区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及入库报备工作,根据《柳州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数量指导表》(附件1),足额上报培育企业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认真如实填报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打印加盖公章)、入库企业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各县区科技部门将通过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汇总发至电子邮箱lzcxcyfw@163.com,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10日。 (三)各县区科技部门要加强宣传动员,对辖区企业开展系统的摸底调查,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及时遴选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四)市科技局将对入库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和服务。各县区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入库企业高企认定申报的跟踪服务,全程掌握企业高企认定申报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认定申报工作质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莲莲 覃莉 电话:0772-2619370 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启元广场A座2211 附件:1.柳州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数量指导表 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 3.各县区科技部门高企认定工作联系方式 4.入库企业推荐信息汇总表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柳州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数量指导表.wps 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wps 附件3 各县区科技部门高企认定工作联系方式.wps 附件4 入库企业推荐信息汇总表.wps
24
2025-01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的通知
桂工信规划〔2025〕20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重大产业决策部署,以及2025年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10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快推进优势产业串珠成链、织链成网、集群发展,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全力推动我区新型工业化,现就做好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申报方向 (一)支持对象。 1.项目原则上由集群内链主企业、龙头企业联合中小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集群成员实施,或由集群促进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后能够解决集群产业创新、生产制造、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共性问题,促进产业串珠成链、织链成网、集群发展。 3.项目属于认定为自治区先进制造业集群范围内的工业项目。 (二)申报方向。 1.科技链式攻关和集群式攻关项目。支持集群链主企业、龙头企业联合配套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协同研发、设计、制造,加速创新产品开发和迭代升级,突破一批重要基础产品、关键核心技术和跨行业跨领域共性技术。 2.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集群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围绕本集群建设检验检测、实验验证、认证认可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企业主导、产学研融合的综合性中试验证基地。 3.优势产业串珠成链项目。聚焦我区铝、钢铁、有色金属、汽车、机械装备、石化化工等优势产业,针对集群重点产业链的堵点、卡点、断点,以场景挖掘应用为牵引,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和跨行业跨领域横向关联耦合的项目,推动优势产业串珠成链、集群发展。 4.共性制造能力补短板项目。聚焦集群共性制造需求,针对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智能化水平高的关键设备,围绕铸造、表面处理、模具、3D打印、增材制造等领域,鼓励集群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引入或联合配套企业建设共享制造中心,补齐集群制造能力短板,实现制造资源有效整合、优化配置和共建共享,促进集群精细化、专业化协同分工,实现降本增效。 5.服务型制造平台建设项目。支持集群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服务型制造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客户、创新团队等开放产业链资源,提供协同创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开拓、创业孵化、股权投资等服务。 6.集群促进组织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参加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集群或认定为自治区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组织进一步提升服务集群的能力,为集群提供产业政策指导、产学研协同创新、检验检测、供需对接、产融对接、人才引进等高水平公共服务。 二、支持标准和方式 (一)支持标准。 奖补资金全部按项目下达,自治区本级财政通过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给予资金支持,对单个项目的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且每个集群内项目年度合计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支持方式。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同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2025年(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采取事前事中(分段申请)方式:首次申报资金时,项目通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完成公示无异议后,拨付50%补助资金。首次申报通过并列入资金计划后,续报申请须在资金计划下达的2年内提出,且项目已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70%,拨付剩余50%补助资金。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情况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确定,未竣工投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情况,可根据已投入项目建设的主要资金支出有效凭证汇总表和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确定。 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项目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银行信誉度良好,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能保证项目投资来源;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组成联合体承担项目建设。 (二)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在项目投资许可、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条件。 (三)项目原则上为新谋划项目,且已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前期手续完备或可于开工前完备,在2025年二季度前能够开工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纳入工业投资类别统计,原则上建设期限不超过两年。 (五)申报单位不违反国家、自治区、设区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已获自治区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竣工验收。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自治区专项资金。 (七)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自治区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明确说明项目核心内容或关键技术、已获得和正在申报的其他自治区专项资金情况。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 请按附件2编制申报材料,并将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要编列目录,内容按上述顺序),由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收集汇总刻录成光盘。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再提交,纸质材料要按上述顺序编好目录、页码,装订成册(装订要求用无线胶装、热熔装订方式)。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按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汇总《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表》,并联合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财政厅。上报文件和材料汇总光盘提交一式两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一份,请分别送达)。 (二)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截止上报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按时间要求组织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及时上报文件及项目材料。 五、其他 (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支付项目用款的发票、凭证进行抽查,同时对各市上报的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调研,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进度。 (二)项目在首次申报通过并列入资金计划后,未在资金计划下达的2年内提出续报申请,取消补助资金续报申请资格,同时根据项目实际投产发挥效益情况调整并收回部分或全部已拨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续报通过且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应按项目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并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按有关办法进行验收。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本级财政拨付资金项目的组织验收,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如项目超出建设期半年以上尚未申请竣工验收的,根据项目实际投产发挥效益情况调整并收回部分已拨付补助资金。 (四)项目申报材料鼓励由企业自行编写,不要求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或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以避免企业增加申报成本。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咨询了解。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从未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需询问或要求补充项目材料将通过邮件、通知等正式渠道,相关工作人员不会直接联系企业或县区部门,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应通过正常途径按要求进行申报,以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五)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要对重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项目单位,自治区将停止对项目的支持,追回已拨资金,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表》等文件的电子版请登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gxt.gxzf.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电话:0771—8095202 邮箱:ghc@gxt.gxzf.gov.cn 自治区财政厅电话:0771—5331701 邮箱:gjc@czt.gxzf.gov.cn 附件:1.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表 2.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材料 3.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业务咨询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表.xls 附件2: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材料.doc 附件3:2025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业务咨询电话.doc
24
2025-01
1
...
6
7
8
9
10
...
23
首页
信息之窗
走进汽研
解决方案
教育培训
合作体系
党群文化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