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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遴选职业培训机构的公告
2024-06-28 10:45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97号)
2024-06-28 10:40
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2024-06-27 15:12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的通知
2024-06-27 15:11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的通知(桂科发〔2024〕89号)
2024-06-25 09:41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柳州市第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申报的通告
2024-03-0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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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关于对2022年推动工业振兴成绩突出的设区市及重点园区给予表扬的通报(桂产业振兴指挥部通〔2023〕1号)
各市人民政府,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市、各有关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深入实施工业强桂战略,突出“稳、早、实、紧、效”,奋力打好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扎实推进工业振兴,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全年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2%,比全国高0.6个百分点,增速排全国第19位,比2021年提升两位;工业投资同比增长30%,比全国高19.7个百分点,增速排全国第6位,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中,部分设区市和重点园区奋发有为、措施得力、成绩突出,为稳住全区工业经济大盘、推动工业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 一、北海、钦州、崇左、防城港、百色、贺州、桂林、河池等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及贡献率排在全区前列 2022年,北海市着力稳工业保运行、抓项目扩投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有效稳住了工业经济基本盘,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6%、对全区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8.2%;钦州市以“大抓产业、抓大产业”为主线,坚持“围绕园区抓产业、围绕产业抓项目、围绕项目抓企业、围绕企业抓服务”理念,推动工业全产业链集群集聚发展,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对全区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6.4%;崇左市以畅通供应链和保市场主体为重心,推动重点行业扩能扩产,持续加大精准服务力度,多举措激发工业企业生产发展活力,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8%、对全区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5.8%;防城港市加快抢回被疫情耽误的工期、精准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立足优势抓好一批项目建设,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4%、对全区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5.7%;百色市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手段,狠抓新型生态铝、林业、新能源、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培育,精准高效服务工业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对全区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3.3%;贺州市聚力发展支柱产业,在强基础、育新业、补短板上精准发力,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对全区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2%;桂林市坚持做优传统产业、做强主导产业、做大新兴产业、做实特色产业,突出抓好企业服务、创新引领、重大项目和园区建设,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对全区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4%;河池市实施工业倍增行动,突出园区体制改革扩质效、绿色工业发展强新兴、重点项目建设强支撑、招大引强扩链条、政策落地扩实惠,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对全区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9%。 二、南宁、崇左、百色、河池、玉林、贺州、钦州、柳州、梧州等市工业投资增速(或总量)排在全区前列 2022年,南宁市着力招大引强,实现从“招企业”向“引产业”转变,引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全年工业投资总量及增速排全区第一,同比增长53.2%;崇左市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困难一对策”项目推进机制,统筹推进109个重点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全年工业投资同比增长47.1%;百色市实行常态化“大调研大服务”机制,分片协调解决工业项目要素保障难题,全年工业投资同比增长35.5%;河池市制定重点工业项目推进工作方案,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全程跟踪服务,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全年工业投资同比增长32.7%;玉林市对新能源材料及应用等11条重点产业链实行“链长制”,推动产业链重点项目扩量提质,全年工业投资同比增长32.6%;贺州市深入落实市领导跟踪服务推进重大项目制度,通过高位化调度、集成化招商、靠前化协调,加快项目引进落地建设,全年工业投资同比增长31.6%;钦州市全面推行厅处级领导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推动7个投资超百亿元项目开竣工,全年工业投资同比增长31.4%;柳州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行项目签约到落地“一条龙”服务,全年工业投资同比增长31.1%;梧州市实施产业链补链强链改造,建立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工作机制,全年工业投资总量居全区前列。 三、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柳州河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来宾市工业园区在重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分类考核中排全区前列 2022年,自治区成立重点工业园区考核评价工作小组,对列入自治区千亿元和500亿元重点培育清单的园区进行分类考核,按照《考评办法》,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千亿元培育园区考核中排前3名,广西柳州河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来宾市工业园区在500亿元培育园区考核中排前3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21〕5 号)精神,以及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2023年全体会议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为表扬先进,进一步激发各市推动工业振兴的积极性,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对2022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及贡献率排在全区前列的北海、钦州、崇左、防城港、百色、贺州、桂林、河池等市,工业投资增速(或总量)排全区前列的南宁、崇左、百色、河池、玉林、贺州、钦州、柳州、梧州等市,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分类考核中排全区前列的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柳州河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来宾市工业园区给予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市和园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两会、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2023年全体会议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拥抱时代、守正创新,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大力实施工业强桂战略,深入开展制造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打好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收官战,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西部制造强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代)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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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通知(桂工信信发〔2023〕105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广西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助力广西工业振兴,2022年我区开展了第一批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申报工作,入选企业53家。在此基础上,我厅决定2023年组织开展第二批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以下简称“资源池”)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源池定位 资源池是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各类供应商的集合,是制造业企业寻找解决方案、对接供应商的平台,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有效参考,是构建共同发展、相互协作、有序竞争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的重要支撑。 二、申报时间及范围 (一)申报时间。 资源池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 (二)面向范围。 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商、平台商、网络服务商、安全服务商、智能装备与系统服务商、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商、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园区类平台公司等均可申报。已入选第一批资源池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及材料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2.申报单位应致力为广西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服务,共同推进广西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3.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水平,在广西区内拥有保障其工作开展的技术服务团队。 4.申报单位应在工业互联网应用领域有成功实施的典型案例,特别是在广西区内实施的案例。 (二)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类别包括工业互联网应用产品、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网络、工业互联网安全、智能装备与系统服务商、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商及其他等类别。各类方向申报要素详见附件6。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申报书(附件1)。 2.2023年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宣传信息表(附件2)。 3.2023年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服务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4)。 4.2023年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申报承诺书(附件7)。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的相关信息应确保真实、客观、完整,如涉及第三方单位及用户隐私信息的,请事先征得第三方单位及用户同意。 (二)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可申报3个方向,每个方向可申报多个服务及产品。 (三)请申报单位登录“广西工业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s://www.gxgyhlw.com/进行账号注册,在“资源池”栏目中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登录管理员账号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后汇总填写附件5,于2023年3月2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并将附件5和申报单位材料汇总刻制光盘邮寄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命名为“序号+公司名称”,并与附件5对应) (五)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况要求补充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考察等,评选结果公示后,如无异议将正式发布。 五、资源池管理 (一)资源池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评选,入选单位需积极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开展的指导、调研等工作。 (二)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单位(企业)发展情况,不定期调整。 (三)资源池的日常管理将由联盟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资源池活动,相关数据整理等),入选单位需积极配合联盟定期(每季度末月20日前)对已服务企业和产品信息等内容进行报送(见附件4)。联盟将通过资源池管理平台公布资源池企业的产品与服务、项目案例、服务企业情况。 (四)对已纳入资源池单位发生名称变更或业务方向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参照本通知要求提交完整材料至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申请变更请示。 (五)对上报材料弄虚作假、进入失信黑名单的入选单位,经核实后取消资源池资格。 六、资源池扶持措施 (一)供需精准对接。 根据制造企业具体需求,组织相关活动推动资源池供应商与制造企业进行精准供需对接。 (二)优先支持试点示范项目。 在各类试点示范项目评选中优先考虑资源池入选单位服务的项目并向国家推荐,鼓励入选单位对工业互联网相关领域进行积极探索推出新产品,同时按相关政策给予资金支持。 (三)典型案例宣传推介。 对各类优秀供应商,通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公众号、广西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公众号以及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在各类展会、论坛等展示推广。 (四)高级人才对接。 支持资源池供应商的高级专业人才入选广西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项目评审专家库等。 联系人及电话:左成林,0771-8095293;农颖铃,18377658586; 刘艺桦,18076369031(平台运营) 电子邮箱:xrc@gxt.gxzf.gov.cn 收件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806 附件:1.2023年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申报书 2.2023年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宣传信息表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 4.2023年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服务企业信息登记表 5.(XX市)2023年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申报单位汇总表 6.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2023年)各申报方向要素条件 7.2023年广西工业互联网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申报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20日 文件下载: 附件1-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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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按照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组建方案要求设立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由自治区、柳州市与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资助,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发展需求,以解决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目标,积极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带动广西新能源汽车领域蓬勃发展。现就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集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项目类型 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纳入科技“尖锋”行动,按照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专项的申报对象 (一)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牵头组建单位—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独立申报,亦可牵头联合共建单位或其他单位共同申报; (二)广西科技大学、广西汽车研究院、国家汽车质量检验中心(广西)等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共建单位作为项目的牵头申报单位时,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列为联合申报单位之一; (三)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其他广西区(省、市)内外单位、科研人员可以参与联合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对照《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研究内容及考核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填写时,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申报须知(附件3)。 (二)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系统填报。本批项目申报书在系统上通过推荐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并推荐至项目专业机构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8:00,之后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的截止时间为3月17日,未能一次性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3月23日前完成补正,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部门(或依托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四、联系方式 (一)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52295、5885730、5892607、5876127、5872092、3300032(违纪投诉电话)。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咨询电话 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1。 (三)业务咨询电话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771-2615098;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0771-2633078。 附件:1. 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专项申报指南(2023版).doc 2.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3.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须知.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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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科技合作领域“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重点研发计划指南建议的通知(桂科外字〔202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条例》《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广西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等政策法规精神,做好科技合作领域“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编制工作,现向各单位征集科技合作领域重点研发计划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聚焦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面向大健康、高端绿色家居、电子信息、半导体、新能源汽车、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铝合金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现代特色农业、节能环保、智慧城市、北斗导航等领域征集指南建议。 二、填报要求 区内单位应与区外(国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或行业领军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围绕广西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及成果转化应用,为广西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形成指南建议。指南建议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问题描述。围绕当前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重点描述产业面临的难题或发展瓶颈,阐明开展相关研究的意义。 (二)合作基础。阐明项目申报单位与区外(国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或行业领军企业已建立的机构间的合作机制,已取得的合作成果,相关工作的最新进展及在国内外相应领域的先进性。 (三)研究内容。主要阐明项目的研究目标、研究任务、技术路线等。 (四)考核指标。1.项目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之间须形成稳固、紧密的合作机制;2.形成可量化考核的高水平成果、专利产品或产业化的技术标准;3.通过项目实施能有效汇聚、培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并服务于广西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征集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指南方向征集以无纸化方式进行,各单位请按照要求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xhzc@kjt.gxzf.gov.cn。 (二)指南方向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栋量、李涵 联系电话:0771-3216530、2633079 附件:1. 重点研发计划指南建议表.doc 2. 各有关单位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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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的通知(桂工信投融〔2023〕5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发〔2021〕3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8号)精神,加快实施“千企技改”工程,推动全区工业企业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模式实施技术改造。现就2023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优化,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引导企业提高技术改造层次和水平,重点实施新产品新技术改造提升,数字化工厂专项技改和节能专项技改,促进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一)新产品新技术改造提升。引导企业通过采用国内领先的新技术,完善补齐产品线,加快产品更新换代等方式,推出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市场竞争力强,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新产品。 (二)数字化工厂专项技改。引导企业全面实施生产换线、设备换芯、机器换人,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制造新模式的应用,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三)节能专项技改。引导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采用节能节水、循环再制造等先进技术,实施产业生态化绿色改造,降低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重点工序能耗。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需在广西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实施技术改造后可达到规模以上的中小型工业企业。 (二)项目属于2023年内在建或新开工的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手续。 (三)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符合《广西工业树产业林布局全景图》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发展方向,符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标准。 (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项目计划竣工投产时间不超过2025年12月,投产后企业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辖区内企业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市积极组织投资规模较大,符合重点方向的项目申报,并按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汇总填写2023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表格)并行文上报至我厅,同时将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我厅投融资处邮箱。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季度定期组织“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每个季度截止上报时间分别为2023年1月15日、2023年4月15日、2023年7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 (三)已纳入2022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当前实施进度正常、2023年计划继续推进的项目应结转至2023年“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请按照2023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表格)更新相关数据,并与2023年一季度“千企技改”工程新增项目同时申报。 (四)已在本年度“千企技改”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中申报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五)为便于汇总统计,请直接在附件表格中插入新行填写项目,勿在表格内新增项目、额外增减栏目内容、修改表格有效性检验等。 四、其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21〕5号)精神,自治区将对“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计划中符合重点方向的优质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未列入“千企技改”工程计划的项目不给予资金补贴支持。 电子邮箱:trzc@gxt.gxzf.gov.cn。 附件:2023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5日 文件下载: 附件:2023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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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柳科通〔2023〕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2〕111号)及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3年柳州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推荐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资金支持范围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紧扣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以及柳州市党委、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实柳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科技强柳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重点任务,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重点支持以下四类项目: (一)科技成果转化类 重点布局建设一批共性技术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开展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前试验或试生产服务,加快先进技术成果推广与应用。支持科技招商企业成果转化和创新能力提升,构建创新平台,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实现成果产业化运用。支持强度:100-300万元。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0772-2623561。 (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类 重点支持柳州市科研机构打造成为面向东盟、国内一流的地方科研院所。支持工科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自治区实验室建设。支持强度:100-300万元。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创新平台与基础研究科0772-2610702。 (三)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 重点支持我市的科技创新合作区、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型县(市、区)等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跨区域研发合作和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研发活动。支持强度:100-300万元。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0772-2623561。 (四)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类 重点开展生物工程、生物育种、人工智能、医学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等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将开展自由探索和服务柳州发展战略需求相结合,加强前沿交叉学科研究。支持强度:50万元。 牵头申报单位为在柳高等院校的请咨询:市科技局创新平台与基础研究科0772-2610702。 牵头申报单位为在柳医院、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请咨询:市科技局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0772-2610311。 牵头申报单位为柳州市其他企业的请咨询: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772-2630786。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与要求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柳州市辖区内依法从事创新研发活动且具有良好科研信用,符合各级科技政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园区管委会等地方政府行政机关不能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实施主体。 2.项目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承诺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 3.侧重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非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类项目应按1:3配套项目经费,项目一经立项,不得降低配套经费额度。 4.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高、研发经费投入年度为正增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5.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立项评估结论。 6.主要支持与引导资金年度绩效目标相关性高的项目。 7.财政资助经费仅为撬动社会科技投入的杠杆,项目立项后,不能因财政资助经费与申报经费不一致而变更申报书中提出的配套经费和考核指标。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90%以上。 (三)申报限制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至本申报截止日前,主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未按规定提交验收(或延期)申请,造成项目逾期未结题的。 (2)被取消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 (3)各级党政机关公务人员。 2.在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申报资格的单位不得申报。 3.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得申报。 4.主持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点“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包括包括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中试研究基地建设项目不受此条款限制。 (四)引导资金项目设备预算要求 引导资金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预算不允许有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项目预算购置单价超200万元仪器设备的,需另填写《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预算单价在2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表》报财政部、科技部组织专家审定。 (五)资助方式 一次性资助。若无特别说明,一般为事前立项补助。 三、申报程序和途径 项目申报实行线下申报,流程按以下步骤操作: 线下准备纸质申报材料→推荐部门审核盖章→寄送或现场报送项目受理处。具体操作如下: (一)申报操作流程 1.申报填写 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的项目类型认真填写《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申报书》(附件1)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并根据申报类别参照广西引导资金绩效指标(附件3)设置项目年度考核指标。如有项目预算单价在2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需填写仪器设备购置表(附件4)。请申报单位先内部审核,确认材料完整齐全,内容准确无误后,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1式6份(其中1份为原件,原件要求采用线装),签字盖章后上报推荐单位审核。报送纸质材料时,自行打印并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表》(附件8)一份,对照检查手续和材料是否齐全。 2.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市直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和本区域的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动员和指导。对申报单位在申报时段内提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推荐意见”处签字盖章。 中央驻柳单位、自治区直属单位、市属单位可直接选择市科技局为推荐单位。其他单位应选择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 3.项目受理处审核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将经推荐部门审核推荐的纸质材料寄送或现场报送至项目受理处。项目受理处审核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项目内容是否符合指南要求等。审核通过后,签字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对未通过审核的项目,要求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时段内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四、申报项目纸质材料要求 (一)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纸质材料 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柳州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4. 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要求见《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附件清单》。 (二)申报项目材料的打印、装订等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按项目申报附件清单所列的顺序进行排列)。 2.申报材料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等,切勿裁剪,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申报书》封面一致。提交项目申报材料1式6份,其中1份为原件,请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原件要求线装。 3.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项目电子材料要求 (一)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电子材料 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预算单价在 2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表》。 4.《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 (二)提交方式 纸质材料成功提交并受理后,将以上电子材料一并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zsscl@163.com。文件包命名方式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单位简称。项目的类别分为科技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类、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类四大类项目,具体查看通知要求。 六、申报与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2月3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点: 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22层2205室,寄送或现场报送均可。 七、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须知答疑,请联系: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0772-2623551 答疑QQ群:183349833、601542625 (二)项目形式审查及纸质材料受理,请联系: 市科技项目受理处 0772-2631033 附件: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参考绩效考核指标 4.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预算单价在2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表 5.柳州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6.项目汇总表 7.项目申报附件 8.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表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附件1: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doc 附件3:项目参考绩效考核指标.doc 附件4: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发展资金项目预算单价在2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表.xls 附件5: 柳州市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6: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7:项目申报附件.doc 附件8: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表.doc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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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高字〔2022〕139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厅发〔2020〕29号)和《加快培育瞪羚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桂科高字〔2020〕174号)精神,推进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培育我区瞪羚企业,我厅决定开展2022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汽车、机械、电子信息、高端金属新材料、绿色高端石化、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通信设备及应用、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发展方向,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 二、申报标准 主要以企业规模效益指标作为遴选的基本条件,以企业创新能力指标作为择优入选的主要条件。在符合规模效益指标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创新能力指标的综合值较高的企业优先入选。 (一)规模和效益条件。 1. 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2000万元(含)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25%以上。 2. 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含)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3. 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二)创新能力指标。 根据以下创新能力指标的综合情况,择优筛选入选企业: 1. 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拥有Ⅰ类有效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近3年获得的Ⅱ类有效知识产权6项(含)以上,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3. 研发平台:被认定为市级(含)以上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 4. 标准制定:近3年主导或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等。 三、申报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见附件1)。 (二)附件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附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4.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5. 知识产权以及标准、商标等有关证明材料。 6.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7. 企业获得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相关文件。 8. 其他有关材料:企业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列入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技术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IS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订货合同、高技术服务合同;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其他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三)材料装订要求: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逐页编制总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顺序为:封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材料。在书脊处要注明公司名称及申请年度。 (四)申报企业须将全套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中申报书需加盖企业公章,全部材料需原件扫描,材料内容按上述材料装订顺序排列,文件命名为“企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企业将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市科技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企业申报的推荐工作。申报过程中不得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组织申报。 (二)各市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推荐文件和《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各市科技局将推荐文件、《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及申报企业电子版材料报送自治区科技厅,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 (三)自治区科技厅按照“企业申报、市局推荐、专家评审、网络公示”的流程开展瞪羚企业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瞪羚企业有效期为三年。自治区对瞪羚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五、注意事项 (一)只限有效期内(2019—2021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其中2019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已申请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尹仁湛、闭合 联系电话:0771—5318614,2093690 报送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3室 工作邮箱:gxkjtgxc@kjt.gxzf.gov.cn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doc 2. 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doc 3. 各市科技局联系方式.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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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暨转建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工作的通知(桂科高字〔2022〕1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水平,打造更多创新资源集聚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加快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优化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桂科高字〔2021〕90号)《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9〕94号)和《广西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方案》(桂科基字〔2022〕49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暨转建广西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转建对象 2022年评估转建对象为2015年及之前认定的97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批复建设广西综合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不再参与转建。评估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建设、科技创新研发能力、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能力、共性技术辐射扩散能力、对外开放与合作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等情况。 三、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主要环节包括自评、材料提交与审查、专家评估、结果公示及发布四个阶段。 (一)自评。请各单位全面总结三年运行情况,开展运行成效自评,认真填写《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表》、《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准备相关附件佐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与审查。各单位进入“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的“绩效评估”模块,使用本单位的用户名进行登录,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打印整理纸质材料二份,于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逾期未提交评估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评估,不再给予转建资格。 (三)专家评估。根据提交的材料,按照制定的绩效评估内容和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分、现场查验等评估。 (四)结果运用及发布。本轮绩效评估以转建为主要目标,设置符合标准和不符合标准2个档次。评估结果运用如下: 1. 对评估结果为符合标准的,转建为广西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取消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按照技术创新中心相关办法进行管理。 2. 对2022年评估结果为不符合标准的,可于2023年整改后再次提出转建申请,未提出申请或再次申请转建评估结果仍不符合标准的,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3. 对2022年未提交材料参与评估的,可于2023年提交申请参与新一轮评估,评估结果为不符合标准的,不再给予新的转建机会,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4. 对2022年和2023年都未提交材料参与评估的,视为主动放弃转建资格,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自治区科技厅对评估结果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填报材料及联络。评估数据及证明材料由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本次评估委托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组织开展,科技厅相关业务主管处具体负责指导所分管领域的绩效评估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 (一)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负责具体评估工作) 联系人:刘新英 电话:0771—5302029 电子邮箱:yuiyun@163.com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二)高新技术处(统筹转建工作) 联系人:杨斌 电话:0771—2803958 附件:1.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2022年度参与评估).doc 2.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doc 3.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表.doc 4.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提纲).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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